經貴州省政府同意,并報國家發改委備案,近日,貴州省發改委印發《貴州省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實施方案》,明確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貴州省燃煤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構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
根據《方案》,貴州省燃煤發電上網標桿電價取消后,基準價按貴州省現行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確定,即每千瓦時0.3515元。浮動幅度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即最高上浮價格每千瓦時0.3867元,最低下浮價格原則上不超過0.2988元。同時明確2020年暫不上浮。
《方案》明確,現已按市場化交易規則形成上網電價的燃煤發電電量,繼續按現行市場化交易規則執行;現執行標桿上網電價的燃煤發電電量,具備市場交易條件的,具體上網電價由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等市場主體通過市場化方式在“基準價+上下浮動”范圍內形成,并以年度合同等中長期合同為主確定。《方案》還明確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以及暫不具備市場交易條件或沒有參與市場交易的工商業等需要電網企業保障供應的用戶對應的燃煤發電電量按基準價執行。
《方案》指出,此次改革要確保居民、農業用電、已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的用戶電價水平不變,繼續保持全國較低水平;確保工商業平均電價只降不升,之前未參與市場交易的電力用戶可選擇按“基準價+上下浮動”方式參與市場化交易。同時確保改革向全面放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邁進,把“基準價+上下浮動”價格機制建立起來,將有效擴大市場交易規模,擴寬市場廣度和深度。基準價由貴州省現行標桿上網電價平滑過渡,改革不會對燃煤發電企業生產經營產生較大影響。
據介紹,當前貴州省燃煤發電裝機占統調總裝機的57%,是保障貴州省電力供應的主力電源。近年來,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和電力市場交易規模的不斷擴大,現行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和煤電聯動機制已難以適應形勢發展,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已具備堅實基礎和有利條件。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改革,構建市場化的價格形成機制,平穩有序放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將有力推動電力交易市場建設發展,加快形成能夠有效反映電力供求變化、體現煤電功能作用的價格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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