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惠城區公共機構性質的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按不超過投資額50%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額最高不超20萬元,包括建筑、交通、公共機構、商貿酒店等非工業領域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等。昨天上午,南都記者從惠城區經信局獲悉,2015年該區將執行新的節能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專項資金支持范圍、企業申報條件、專項資金的扶持方式和標準制定了新的標準。
“其他項目”要求在惠城注冊
據悉,2014年最后一天起,惠城就要按新的《惠城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財政局節能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其中專項資金支持范圍與2014年基本相同,主要包括建筑、交通、公共機構、商貿酒店等非工業領域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及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重點支持節能循環經濟管理服務平臺建設項目、支持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等其他資源節約項目、適當獎勵節能降耗工作成績突出的鎮(街道)、單位、企業和個人以及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等。
有所不同的是,在區政府決定的其他項目這一列中,要求專項資金支持的單位(企業)應在惠城區境內注冊(從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企業除外)。由于主城區的特殊地理位置,這一點規定非常重要,因為有不少政府項目企業在惠州市注冊。
工業節能技術改造 申報條件比市里低
對于企業申報條件,辦法進行了新規定,要求項目必須已實施完成,具體時間節點以年度申報通知為準,具有較為完善的能源統計、計量與管理制度,并列入國家、省、市、縣(區)監管的重點用能單位,年度節能考核等級必須為基本完成以上。
申報工業節能技術改造的項目,年節能量應當在1000噸標準煤以下、300噸標準煤以上(含);申報非工業節能技術改造的項目,年節能量應當在1000噸標準煤以下、50噸標準煤以上(含)。年節能量在1000噸標準煤以上的項目可申請中央、省、市財政節能技術改造資金或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這點比惠州市規定的標準低了不少,其中“年節能量”一項標準比市里的規定降低了1000噸標準煤以下。
公共機構節能改造 獎勵最高20萬
對于新的辦法,預申報企業最關注的可能是專項資金扶持標準。
新辦法規定,節能技術改造項目采取以獎代補,工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根據當年財政預算安排,按節能量不低于250元/噸標準煤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建筑、交通、公共機構、商貿酒店等非工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結合節能效果,屬于商業性質的按不超過投資額20%給予獎勵,屬于公共機構性質的按不超過投資額50%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而能源管理中心項目將采取補助方式支持,對企事業單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設項目,企業性質的按不超過投資額20%補助,除區級能源管理中心外其他公共機構性質的按不超投資額50%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其他資源節約項目采取獎勵方式支持,對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等技術改造、推廣應用示范項目按不超過投資額15%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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