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近日下發《關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文件要求,著眼應對我國能源供應體系面臨的各種風險挑戰,著力增強供應保障能力,提高能源系統靈活性,強化能源安全風險管控,保障國家能源安全。
《指導意見》從大力提高能源生產供應能力、積極推進能源通道建設、著力增強能源儲備能力、加強能源需求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詳述上述目標的實現路徑。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以來,國際油價因供需嚴重失衡出現大跌,中國國有和獨立煉油廠大舉采購,5月份進口原油4797萬噸,同比增長19.2%。
針對當前油市格局,《指導意見》在強調加大自產時特別提出,加強海外油氣資源組織,保障進口資源穩定供應。鼓勵油氣企業與運輸企業加強銜接,保障進口油氣運力。同時強調,將加大成品油打擊走私、偷稅漏稅等非法行為力度,維護市場秩序。對具有原油進口使用資質但發生嚴重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地方煉油企業,一經執法部門查實,取消資質。
在供給端,《指導意見》提出:
2020年再退出一批煤炭落后產能,煤礦數量控制在5000處以內,大型煤炭基地產量占全國煤炭產量的96%以上;
開展煤電風光儲一體化試點,在煤炭和新能源資源富集的西部地區,充分發揮煤電調峰能力,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2020年,常規水電裝機達到3.4億千瓦左右,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均達到2.4億千瓦左右;
加強渤海灣、鄂爾多斯、塔里木、四川等重點含油氣盆地勘探力度,夯實資源接續基礎。推動東部老油氣田穩產,加大新區產能建設力度。加快頁巖油氣、致密氣、煤層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力度,保障持續穩產增產。
打通油氣通道上,《指導意見》要求加快天然氣管道互聯互通重大工程建設,優化管輸效率,加強區域間、企業間、氣源間互供互保;推進重點油品管道建設,保障煉廠原油供應和消費地成品油需求,逐步解決油品資源不平衡和運輸瓶頸問題。
今年以來,國內煤電油氣供應保障體系經歷了新冠肺炎疫情等突發情形的沖擊和考驗。《指導意見》專門強調,增強能源儲備能力。
在煤炭領域,持續增強煤炭儲備能力。主要調入地區燃煤電廠常態存煤水平達到15天以上的目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選擇一批大型燃煤電廠,通過新建擴建儲煤場地、改造現有設施等措施,進一步提高存煤能力。在推動2019年新增儲備能力任務落實的同時,引導再新增3000萬噸左右的儲煤能力,鼓勵企業在煤炭消費地、鐵路交通樞紐、主要中轉港口建立煤炭產品儲備,通過“產銷聯動、共建共享”,按照合理輻射半徑,推進儲煤基地建設。支持主要產煤地區研究建立調峰儲備產能及監管機制,提升煤炭供給彈性。
電力系統調節能力方面,2020年調峰機組達到最大發電負荷的10%。開展現有火電機組調節性能改造,提高電力系統靈活性和調節能力。積極推動抽水蓄能電站、龍頭水電站等具備調峰能力電源的建設,有序安排煤電應急調峰儲備電源建設。進一步完善調峰補償機制,加快推進電力調峰等輔助服務市場化,探索推動用戶側承擔輔助服務費用的相關機制,提高調峰積極性。推動儲能技術應用,鼓勵電源側、電網側和用戶側儲能應用,鼓勵多元化的社會資源投資儲能建設。
儲氣設施建設也被再度提及,《指導意見》要求做好地下儲氣庫、LNG儲罐統籌規劃布局,推進儲氣設施集約、規模建設。各省(區、市)編制發布省級儲氣設施建設專項規劃,鼓勵地方政府和有關企業通過異地合作、參股合資等方式,共擔共享儲氣設施投資建設成本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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