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2015年實施的新《環保法》被稱為史上最嚴環保法。新《環保法》的一個主要特征就是強化環境司法、強化責任追究。與此同時,近期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布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一方面強化對政府、對責任主體的追究,另一方面也強化對企事業的責任追究。比如一個企業鋪設了地下排污的暗管,盡管沒有排污的行為,但是鋪設暗管本身就構成違法。那么,今后政策的走向會是如何?化工行業又該何去何從?
“今后政策的走向,強調的是約束和激勵并重,希望能夠通過多種手段提升工業污染的防治水平。”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表示,“過去談得比較多的是單個的總量控制,未來的總量控制可能會跟資源、能源、土地、機動車這些總量保持聯動。‘十三五’期間會堅持所在區域的環境質量管理的要求,進行環境質量雙約束、雙控制。與此同時,‘水十條’中特別強調正向的引導,大力鼓勵環保企業的發展。政策的走向一定是約束會嚴、激勵會活,這兩者共同推動新的治理機制,得到更加良好的治理結果。”
面對眾多綠色法規的密集發布,化工行業又該如何面對呢?吳舜澤表示:“化工行業需要在產業結構、空間布局和循環發展上推動結構轉型。國際經驗證明,發達國家解決環境問題70%靠的也是經濟轉型和產業轉移,這包括對落后產能的淘汰,對污染物排放量超過環境承載力的地區調整發展規劃。同時,對于石化行業來說,要嚴控石油、化工、制藥、纖維制造等一些風險行業的布局,合理布局生產裝置和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如果空間布局不合理,對未來的污染形勢將是一種根本性影響。在空間上嚴格管控,從源頭上進行防污,這是工業布局的基本要求。”
吳舜澤同時指出,危險化學品、危險廢棄物的問題,可能在“十三五”期間對石油化工行業影響比較大。“對企業來說,一定要關注綠色產品的布局,這些綠色產品的生產將會為企業帶來新的經濟增長點。企業若能調整產品結構,開發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產品,一定會在未來贏得先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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