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綠色建筑技術體系建設
1、加大科技投入。將綠色建筑作為科技發展的重要領域,列入“十二五”科技發展計劃。
2、加強集成創新。在綠色建筑單項技術開發應用基礎上,著重推動符合中國國情、注重地域氣候特征的綠色建筑技術集成。
3、加快對引進核心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形成符合國情的綠色建筑適宜性技術、產品和設備;加快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綠色建筑關鍵技術開發應用及產業化進程。
4、參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扶持政策,重點支持一批綠色建筑研發建造企業、設計院所、科研機構對綠色建筑的技術集成、推廣及應用。
四、健全綠色建筑標準和評價體系
1、健全綠色建筑標準規范。完善綠色建筑技術標準,制定適合不同氣候區的綠色建筑應用技術規范、設備產品適用性評價指南。
2、完善綠色建筑評價體系。加快產品能效分級認證和能效標識管理制度實施,推廣建筑能耗性能和綠色建筑性能評級,擴大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范圍;明確監管機構和監管手段,加強綠色建筑的后評估和運營過程的綜合評估。
五、扶持綠色建筑設計研究隊伍發展
設計是綠色建筑的關鍵。設計的理念、質量和精細程度直接決定了綠色建筑的性能,甚至決定了綠色建筑的成敗。因此,應對從事綠色建筑設計的機構予以鼓勵。
1、細化建筑設計收費標準,改變以建筑類型進行分類“一刀切”的收費標準,增加綠色建筑的收費專項,并對綠色建筑設計費用實施稅收減免。
2、相關企業和專業人員申請資質、升級或執業資格時,對有綠色建筑認證項目咨詢、設計、建造業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加分。
3、對綠色建筑設計咨詢成效突出的設計機構,鼓勵其擴大業務范圍,允許其從事綠色建筑的項目管理、代建或BOT等業務。
4、將綠色建筑有關要求納入建筑工程師教育培訓、資格認證、職稱評定、資質申請等。
5、完善綠色建筑人才培養體系。在高校增設綠色建筑課程,強化職業培訓和考核,建立綠色工程師、能源管理師執業資格制度等。
六、實施綠色建筑專項行動
1、大力推動住宅產業化。產業化是推動綠色建筑的有效途徑,各級政府應在每年住宅建設計劃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產業化住宅。
2、大力推廣全裝修房。根據各地實際,制定可行的計劃,將房地產開發業和室內裝修業結合起來,強力推進新建住宅一次裝修到位或菜單式裝修模式,促進個性化裝修和產業化集成相統一,以有效減少建筑垃圾和資源浪費。
3、加快建筑節能改造。制定時間表逐步在地級以上城市全面建立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能耗定額和超定額加價制度,加快節能改造,加強監督檢查,強化監管體系建設,出臺相應的懲罰細則;擴大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范圍,提高補貼標準。
4、大力推廣綠色建筑和社區。強制將重大項目、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和超過一定面積(如超過10萬平方米)的居住區等作為綠色建筑示范項目;鼓勵有條件的城市、社區發展綠色低碳城區,推動區域性綠色發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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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專題了解:2011全國兩會節能環保政策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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