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積極開發利用太陽能,出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2009年,財政部、科技部和國家能源局發布《金太陽示范工程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對規定范圍內的并網發電項目原則上按光伏發電系統及其輸配電工程總投資的50%給予補助,偏遠無電地區的獨立光伏發電系統按總投資的70%給予補助。
財政部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的實施意見》和《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財政補助資金暫行管理辦法》,支持實施“太陽能屋頂計劃”,2010年撥付資金8.36億元,共支持了99個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總裝機容量為90.2兆瓦。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實施了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出臺了《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實施方案》和《加快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實施方案》,確定了兩批47個示范城市和98個示范縣,對納入示范的城市和縣,中央財政予以專項補助,推動太陽能光熱技術及淺層地能熱泵技術生產、設計、施工三者有效結合,積極培育能源服務市場,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推進太陽能及淺層地能應用技術的推廣。這標志著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方式從抓單個項目轉向抓區域整體,并兼顧城市與農村。
截至2009年底,全國太陽能光熱應用面積11.79億平方米,淺層地能應用面積1.39億平方米,比2008年分別增長14.2%和35.4%。光電建筑應用裝機容量420兆瓦,實現了突破性增長。太陽能熱水器集熱面積1.45億立方米,約替代標準煤2900萬噸。
深入專題了解: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