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裝及增容用電的申請
1、用戶新裝或增容用電、均應到供電分公司各營業廳辦理用電申請手續,用戶在新建項目的選址階段,應與當地配營部或供電所聯系,就供電可行性、用電容量和供電條件等達成原則性協議,方可定址,確定項目。
2、高壓供電的用戶應提供以下資料:
(1)用電地址 (2)立項批文 (3)項目的總體規劃圖和建筑平面圖 (4)用電設備清單 (5)用電性質、用電負荷分布圖 (6)生產班次及投產日期
上述資料一式三份交營業報裝人員,并按要求填好有關申請表格,加蓋公章,供電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批復供電方案。
3、統建樓房用電的申請,用戶應提供以下資料:
(1)用電地址; (2)小區總體規劃和建筑平面圖; (3)用電容量; (4)各單元的戶名、編號; (5)電氣設備裝設要求。
上述資料一式三份交營業報裝人員,并按要求填好有關申請表格,加蓋公章,供電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批復供電方案。
4、3KW以上照明用電及低壓動力用電的申請,用戶應提供用電地址;用電設備清單。經營性質的用電應提供營業執照,私人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異地戶口應提供本地擔保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用戶按要求填好有關申請表格,加蓋公(私)章,供電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批復供電方案。
5、3KW及以下照明用電的申請,用戶應提供用電地址、用電設備清單、銀行賬戶。經營性質的用電應提供營業執照,私人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異地戶口者應提供本地擔保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用戶按要求填寫好有關的申請表格,加蓋公章(私)章,供電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批復供電方案。
6、基建用電的申請,建設單位應提供項目批文、小區規劃圖、基建用電負荷資料、并填好申請表格,加蓋公章,供電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批復供電方案。
7、對已竣工驗收合格具備供電備件的用戶,供電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安排裝表接電。
二、用戶變更用電的辦理
用戶辦理變更用電時,應攜帶有關用電資料,如電費單,銀行存折(經營性質的用電應攜帶營業執照),并填好有關申請表格,加蓋公(私)章,供電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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