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 則
公共設施與設備節能
供電系統節能
第十條 根據用電負荷的大小和性能,合理配置變壓器的容量和臺數,控制運行負荷為額定容量的70-90%。
第十一條 合理裝置無功率補償設備,功率因數控制在0.95。
第十二條 配置電力變壓器負荷時,保持三相負荷基本平衡,負荷大小差異控制在30%之內。
空調系統節電
第十三條 非高溫季節,盡量使夏季室內外溫差控制在7-9℃內,當室外氣溫高于 35℃時,室內環境溫度應控制在26℃以上。
第十四條 經常檢查每個房間的溫度調節器是否正常工作,對損壞的溫度調節器及時修復。
第十五條 掌握合適的空調運行時間,利用凌晨的谷(平)電進行空調預冷。
第十六條 清洗空調定期清除制熱、制冷盤管上的灰塵和污漬,建議:視表冷器工作環境制定清潔次數。
第十七條 清潔空調水系統,投入使用前,空調連續運行2小時,采用壓力和水溫度曲線法檢驗清洗效果。
第十八條 季節變化時,檢驗空調冷凍水供、回水溫度差,當空調負荷較小時,適當提高冷凍水的供水溫度以降低制冷設備的能耗。
第十九條 掌握供、回水溫度、室內外溫度、濕度和設備能耗的變化規律,對樓宇控制系統進行編程,使之自動調整。
第二十條 充分了解制冷機運行特點,合理搭配負載,避免在低效區運行。
第二十一條 高溫季節,風冷單元式空調室外機增設噴淋蒸發裝置,并控制好噴霧量。
第二十二條 在排風中設置熱交換器(或利用熱泵技術),直接回收能量以降低新風負荷。
第二十三條 定期巡視檢查,做好冷凍水管中閥門及接頭的保溫,確保所有的管道 處于良好的絕熱狀態。
第二十四條 應用變頻技術,控制水泵、風機的轉速和控制二次泵。
第二十五條 場地允許,電價峰谷差達4倍以上時,采用冰蓄冷、水蓄冷空調系統。
第二十六條 切實做好空調系統中水處理工作。
新風系統節電
第二十七條 利用夜間溫度低時預先進行通風換氣,系統新風口和排風口風門開到最大,回風混合風門要關閉,當進入制冷運行時,風門及時恢復原來位置。
第二十八條 過渡季節使用新風系統制冷,新風能力不夠,可考慮增設送風機和排風機。
第二十九條 對風道閥門、風機入口導葉片或風機轉速等進行調整,或進行設備改造,使室內保持微正壓。(注:衛生間、廚房、洗衣房等高溫高濕和異味的區域要保持負壓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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