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5月1日營改增在我國全面推開以來,很多行業的減稅效果都十分顯著。但也有一些環保企業反映,它們的稅負并沒有下降,反而有所增加。眾所周知,營改增的最大目標就是要推動我國財稅體制改革的進程,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增值稅征收體系,從而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釋放市場活力。在這樣的背景下,這些環保企業卻沒有享受到減稅的政策紅利,其稅負反而增加了,自然引人矚目。
那么,部分環保企業稅負增加的原因有哪些?面對稅負增加的情形,環保企業要如何應對?帶著這些疑問,《財會信報》記者采訪了業界專家。
環保企業稅負增加是市場化轉型的必然
實際上,環保企業稅負增加并不只受到營改增的影響。2015年6月12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財稅 [2015]78號,以下簡稱《78號文》)規定,自2015年7月1日起,要對污水、垃圾、污泥處置勞務和再生水征收增值稅,前三者享受退稅比例 70%,再生水享受退稅比例50%。在此之前,從事污水、垃圾、污泥處置和再生水相關業務的環保企業一直享受免稅政策,而《78號文》的出臺意味著免稅政策被取消,環保企業的稅負有所增加。
2016年5月1日后,營改增在我國全面推行,金融服務業、房地產業、建筑業等行業也都納入了營改增范圍,執行6%和11%等不同檔次的增值稅稅率。由于環保企業的業務類型涵蓋設備供應、設計服務、建筑和投融資等多個方面,所以涉及不同業務的稅率也都不同,環保企業的稅負自然也隨之發生了變化。
針對部分環保企業的稅負在營改增后增加這一現象,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張廣通在接受《財會信報》記者采訪時指出,環保企業主要是指從事污水處理、固體垃圾處理、廢物回收利用等業務的企業。在營改增全面鋪開之前,國家在資源綜合利用優惠政策目錄中,對這些企業的收入大部分給予免稅待遇,對其利用“三廢”作原料加工處理后形成的產品及收入給予免稅或減征的優惠待遇,優惠幅度較大。此外,有些環保企業還具有社會公用事業的屬性,國家對其產品實行嚴格限價或財政補貼政策。
他接著解釋稱,自營改增試點開始后,環保企業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就開始縮水,目的是使其與其他企業形成增值稅抵扣的完整鏈條,促使環保企業向市場化轉型。這些政策同時也給環保企業帶來了雙重壓力。一是由無稅或低稅率向有稅、高稅率轉變,增加了環保企業的稅收成本;二是環保企業多為政府投資建設,市場化程度不高,增加的稅負無法通過正常調價轉嫁給產品用戶。
張廣通表示,部分環保企業所反映的營改增后稅負不降反增的情況,就是由這兩個因素造成的。具體表現為環保企業產品的增值稅稅率提高,而相應的抵扣項目相對較少,并且有關原料取得增值稅發票較為困難。另外,隨著相關行業普遍納入增值稅的征收范圍,各行業的稅率差異較大,與環保企業建設和運營有關的抵扣項目較為復雜,也給其財務核算和稅收核算帶來壓力。綜上所述,環保企業在營改增試點伊始出現的稅負增加問題,是政府、企業和社會復雜矛盾的一個集中反映,是環保行業市場化改革嚴重滯后的一種反映,是營改增試點全覆蓋后帶來的連鎖反應。環保企業要想解決目前的困境,不能簡單地就稅負增加來論事,而是要從稅收政策的完善、環保企業的轉型、環保產品定價機制的改革等多方面入手,綜合施策。
環保企業稅負增加源于其他行業的影響
明稅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施志群在接受《財會信報》記者采訪時,就環保企業稅負增加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與營改增對環保企業稅負所造成的影響相比,其實《78號文》的影響要更大一些!78號文》出臺后,部分環保企業從免征增值稅變成了按照70%和50%的稅率即征即退。稅務部門對環保企業征稅之后,有部分地區的稅款返還流程比較慢,實際上并沒有嚴格執行即征即退程序,所以,導致有些環保企業,特別是污水處理類企業的稅負就上升了。除此之外,環保行業并不是一個單獨的行業,其日常涉及到的業務橫跨了現代服務業、社會服務業、建筑業等多個行業。所以,稅負增加并不是環保行業本身的問題,而是環保行業所涉及到的建筑業以及其他行業的稅負在上升。
他進一步解釋,以涉及到建筑業的環保企業為例,營改增后,需要完成施工項目的環保企業可能存在兩種現象,一是環保企業本身由于種種原因,需要把建筑施工的價格報得高一些,這樣企業實際承擔的稅負自然也會增加;二是有些環保企業并沒有建立完善的管理模式,在施工方面還采用傳統的、比較低端的承包模式,將施工項目承包給施工隊,用現金支付,沒有取得進項抵扣發票,無法抵扣自然會導致稅負增加。在這種情況下,環保企業可能原來只需要按照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現在卻要按照11%的稅率來繳納增值稅,一時間很難適應,感覺稅負大幅度上升。
施志群表示,實際上,在環保行業內部,那些只是提供技術方案和設備銷售、管理比較規范的環保企業,其稅負在營改增后是沒有增加的。這些企業適用的稅率是 6%和17%,或者兩者兼有。而在營改增之前,這些環保企業適用的稅率是17%,所以稅負并沒有增加。對于管理比較規范的環保企業來說,他們的施工項目會找專門的建筑施工企業來做,能夠取得進項稅抵扣發票,抵扣沒問題,自然不會對稅負造成影響。
他強調稱,整體來看,環保企業稅負上升是營改增繼續推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個比較正常的現象。如果是高端的、發展得比較好的環保企業,營改增幾乎不會對它們造成影響,因為它們可以把增加的稅負轉嫁出去,或者取得的進項稅抵扣已經足夠涵蓋稅負增加的部分。對于處于行業中低端、發展程度不太高的環保企業來說,由于普遍存在著將環保項目承包以后再施工的現象,它們在施工過程中不能取得進項稅抵扣發票,致使進項抵扣很少,企業的實際稅負就隨之增加了。這些政策會倒逼中低端的環保企業主動調整生產方式,進行轉型。
環保企業應積極轉型應對困境
在采訪中,張廣通表示, 在當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長期以來吃政府稅收優惠和財政補貼飯的環保企業也需要走市場化之路。但如何走這條路,卻不是單獨一個環保行業能做到的,需要政府、企業、社會、財稅部門通力合作來加以推進。既然環保企業多為政府投資建設,那么政府就需要在投資運營管理體制方面做出重大改革,尤其是要改變環保企業由政府壟斷的局面,放開民營參股、自主投資經營市場。同時,對于環保產品的定價機制也應做出調整,要既有控制,又有靈活性,甚至在某些方面可以全部放開,要兼顧社會公用和市場主體自主經營兩方面,但這些改革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完成。
他提出,從環保企業的角度來看,走綠色環保發展之路市場廣闊、大有可為,企業應積極主動地拓展經營范圍,調整投資結構和運營方式,以適應市場化不斷加深的潮流,不能全依靠政府的特殊保護。從財稅政策方面來看,我國對環保企業的財稅支持政策不會有根本性的變化,但完全免稅或全靠財政補貼維持,不符合財稅改革的方向,也不適應增值稅形成全抵扣鏈條的要求。所以,政府調整優惠方式、壓縮優惠幅度要慎重。在新舊稅制的轉換時期,給環保企業一定時期的稅收優惠和必要的財政補貼還是應當的,但優惠幅度和補貼數額肯定會呈穩步遞減趨勢。對于環保企業在試點初期出現的局部陣痛,財稅部門應冷靜觀察各行業改革聯動后出現的綜合效果,必要時啟用過渡性政策或用改革基金加以緩沖。
張廣通認為,每一個企業增值稅的進項抵扣程度在不同時間段都是有差異的,不同行業、不同企業也會有不同,這取決于企業的經營性質和進項抵扣的結構變化。對于上下解釋不一致或政策盲點,相關部門要盡快找出解決辦法,統一執行步調。目前,我國的增值稅稅率檔次較多,抵扣項目和抵扣方式過于復雜,優惠政策層出不窮,這都是增值稅改革未完全到位的表現,需要根據試點進展不斷調整完善,最終靠增值稅立法來解決。增值稅改革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中性稅收是其基本特征,但在如此廣闊的領域推行增值稅,出現問題在情理之中,要完全保持增值稅中性也是不可能的,即使在歐盟等增值稅制比較成熟的國家和地區也未完全做到。但過多采取特殊抵扣或差異化稅率的辦法,將會使增值稅制由簡入繁,由普適性變成差別性,不但不能解決傳統流轉稅的稅負不公和重復征稅問題,還會違背中性稅收和普遍減負的改革初衷,并給實際操作增加難度。
同時,施志群表示,環保企業要想解決稅負增加難題,就要在施工項目實施過程中盡量找規范管理、能提供進項稅抵扣發票的機構。此外,環保企業要調整整體的業務模式,尤其是施工時采用的總包—分包模式。在無法取得進項稅抵扣的情況下,環保企業就要盡量降低自己適用的稅率?梢詫⒐巨D型為現代服務業,這樣,公司所采購的設備等是為了整個項目服務,可以降低自身的稅負。此外,部分地區對環保行業還是會提供一定的優惠政策。環保企業的稅負確實上升了,但超出的部分有補貼,所以總體的問題并不是很大。當然,由于補貼政策在很多地方的實際操作中是無法落實的,企業也不能對補貼指望太多。
不僅如此,他還建議環保行業應該聯合起來發聲,匯總已經出現的一些問題,通過中間機構呼吁對相關政策給予優惠或者進行協調。例如,只要是實質發生的業務,如果企業確實沒有在發票方面管理不善,卻基于某些原因無法取得進項稅抵扣,這種情況是否能予以扣除?類似的問題都可以列出來和稅務機關進行溝通。針對環保行業的增值稅征管,稅務機關可以適當引入差額征收的模式。這是解決目前困境的一個很好的方法。此外,環保企業要對能取得進項稅抵扣的部分多加留意。營改增后,可以預期,一定會出現大批次的虛開增值稅發票的風潮。與其他行業相比,環保行業在這方面更容易出現問題。因此,環保企業要謹慎地處理一些涉稅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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