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類
一、大氣污染防治
51、大流量等離子體有機廢氣治理成套裝備
主要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處理風量:500 m3/h~105m3/h;高鍵能揮發性有機物處理效率>95%,低鍵能揮發性有機物>99%;等離子體分布密度達到1019/m3數量級別;產生高濃度的O、OH、O3等活性粒子,其密度>1015/cm3;處理每立方米廢氣平均耗電≤0.002kW·h。
適用范圍:市政及工業領域有機廢氣處理
52、有機廢氣吸附回收裝備
主要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適用烴類、氯烴類、酮類、醇類以及乙酸乙酯、甲基叔丁基醚等溶劑;處理濃度范圍≤6×104mg/m3;回收率>90%。
適用范圍:工業有機廢氣回收
53、非選擇性催化還原法(SNCR)工業煙氣脫硝技術裝備
主要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針對NC型、DD型和RSP型爐窯,脫硝效率≥65%,噸熟料25%氨水用量≤3kg/t·cl;針對TSD型和CDC型爐窯,脫硝效率≥50%,噸熟料干尿素耗量≤5kg/t·cl,當采用氨水為還原劑時,脫硝效率≥70%,噸熟料25%氨水用量≤3kg/t·cl;氨氣逃逸量≤5mg/Nm3。
適用范圍:新型干法水泥煙氣脫硝
54、燒結機煙氣濕法增效脫硫和濕式靜電除塵協同處置成套技術裝備
主要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進口煙氣:S02濃度≤6500mg/Nm3,顆粒物排放濃度≤100mg/Nm3。出口煙氣:S02濃度≤35mg/Nm3,顆粒物排放濃度≤5mg/Nm3,SO3去除率≥60%。
適用范圍:鋼鐵燒結機煙氣凈化
55、工業鍋爐組合污染物高效脫除成套裝備
主要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堿性氧化物與硫比值:1:2~1:3;煙塵(TSP)排放≤30mg/Nm3;SO2排放≤100mg/Nm3;NOx排放≤200mg/Nm3。鍋爐排放指標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要求。
適用范圍:燃煤工業鍋爐污染物治理
56、外濾式分室反吹袋式除塵裝備
主要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進口煙塵濃度:≤200 g/Nm3。出口煙塵排放濃度≤10mg/Nm3;總除塵效率≥99.94%,對0.01μm~2.5μm粉塵的總捕集率≥99.4%;濾袋壽命≥5年,年破袋率≤0.1%;過濾風速0.8 m/min~1.0m/min;除塵器平均阻力≤1000Pa;微壓反吹清灰:彈性濾料,清灰壓差≤5000Pa,清灰時間5s~20s。
適用范圍:燃煤電廠、冶金、水泥、垃圾焚燒等領域除塵
57、覆膜濾筒與板式復合過濾除塵裝備
主要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入口濃度≤300g/Nm3;除塵效率≥99.99%;出口排放濃度<0.04mg/m3;初始投資≤1×105元/萬m3;運行電耗≤2×105kW·h(以處理風量為3×104m3為例)。
適用范圍:鉛酸電池、有色金屬等行業除塵
58、低低溫電除塵裝備
主要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煙塵排放濃度≤30mg/m3,節省標準煤耗1.0g/kW·h~3.5g/kW·h,壓力降≤650Pa,漏風率≤3%。
適用范圍:燃煤電廠除塵
59、移動極板靜電除塵裝備
主要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煙塵排放濃度≤30mg/m3(可達20mg/m3以下),本體漏風率≤2%,系統壓力降≤250Pa。
適用范圍:燃煤電廠、冶金、造紙、化工等領域除塵
60、大流量高溫長袋脈沖袋式除塵裝備
主要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單位過濾面積耗鋼量15kg/m2~18kg/m2;處理風量≥2×107m3/h;運行阻力≤1×103Pa;處理煙氣入口含塵濃度達到500g/Nm3,煙氣溫度≤250℃;出口含塵濃度<20mg/Nm3;濾袋使用壽命>3年。
適用范圍:工業除塵
61、噴霧降塵裝備
主要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降塵效率≥90%;噴霧量:120 L/min~240L/min;射程:150 m~200m,俯仰角度:-10°~60°,水平旋轉角度:0~320°;適用環境溫度:-20℃~45℃;噪聲≤85dB。
適用范圍:大氣粉塵抑制
62、轉爐煤氣干法凈化回收系統
主要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排放煙氣含塵濃度≤15mg/Nm3;回收煤氣含塵濃度≤10mg/Nm3;該系統回收干粉塵含鐵量≥70%。
適用范圍:氧氣轉爐煉鋼領域煤氣凈化回收
63、袋式除塵器用高壓無膜脈沖閥
主要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使用壽命≥5×106次,工作壓力0.2Mpa~0.6Mpa。
適用范圍:袋式除塵
64、室內空氣凈化器
主要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臭氧濃度≤0.10mg/m3,紫外線強度≤5W/cm2;處理范圍:粉塵、細菌、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等;處理后PM10濃度≤0.07mg/m3,滿足《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02);濾網能夠攔截0.3微米以上的細微顆粒物,濾網更換周期≥2000h、納米光觸媒使用壽命≥5000h。
適用范圍:室內空氣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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