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省市有關部門秸稈綜合利用指導文件精神及相關要求,于洪區制定了 2019年秸稈綜合利用獎補細則,現將獎補細則中的獎補條款解讀如下:1、秸稈離田獎補標準:玉米25元/畝、水稻15元/畝;2、深翻(玉米秸稈全量粉碎還田)獎補標準:60元/畝;3、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經費:2元/畝;
4、收儲點建設獎補:50萬元(個);
二、有關上述政策答疑
1、秸稈收集補貼是指涉農街道完成秸稈離田率100%,綜合利用90%以上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對參與秸稈收集的單位予以補貼,秸稈離田包括秸稈收集、打包、離田等工作步驟、離田后外銷或企業自身利用為秸稈綜合利用,經村委會及所屬街道兩級部門驗收核實并經過相關審計后按獎補標準據實發放補貼資金。
2、旱田深翻補貼是指具有深翻資質的農機專業合作社對經街道上報、農業農村局審批后的指定數量的耕地進行耕作,深翻須達到30厘米以上,并進行耕整平田作業,耕地達到帶播種狀態,經所在村、街道驗收合格后的數據為依據,進行補貼。
3、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經費是指經農業農村局下撥給涉農街道用于秸稈綜合利用有關工作方面發生的經費補貼。
4、收儲點建設獎補是指符合當年投資新建的、占地100畝、辦公用房不低于20平方米、具備圍欄、電力設施、消防設施(基本器材及消防水井)、監控設施、100噸及以上地磅秤、2臺及以上碼垛機等基礎設施,與周邊環境保持安全距離(按消防要求)的收儲點,使用年限5年以上(每年進行復查),每年收儲量達2萬噸,經所在街道驗收合格,對投資主體予以獎勵50萬元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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