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政府一再要求降低工商業平均電價的背景下,作為電價重要組成部分的輸配電價,卻未出現下降。
據《中國能源報》日前報道,原中國電力投資集團總經理陸啟洲在中國能源政策研究年會上,表達了對現行輸配電價改革的質疑。他指出,自2002年實行廠網分離以來,全國平均輸配電價從0.11元/千瓦時上升至0.22元/千瓦時,不降反升。電網企業作為自然壟斷企業,其規模效益、低供電成本的特征并沒有體現出來。
電價是一般工商業用戶最敏感的生產要素之一,直接關系著企業的成本及效益,也成為目前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最重要的調控手段之一。
按照現行電價制度,中國的銷售電價主要由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含線損)、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要素構成。
自2015年新一輪電力改革啟動以來,國家已下發多項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相關政策,成果顯著。
國家能源局披露數據顯示,2013-2018年,電網企業平均銷售電價分別為每千瓦時0.635元、0.647元、0.643元、0.615元、0.609元和0.599元,近四年連續下降,2018年比2013年下降約5.7%。
界面新聞記者查詢的公開數據顯示,在降電價的大趨勢下,電網企業的購銷差價實現了正增長。
2013-2018年,電網企業平均購銷差價(含線損)分別為每千瓦時0.193元、0.208元、0.216元、0.219元、0.216元和0.205元,期間連續增長三年后進行了兩年的回調,2018年比2013年增長了6.6%。
相比之下,政府與發電企業在電價上的讓步更為明顯。
在發電側,2014-2018年,全國發電企業平均上網電價分別為每千瓦時0.399元、0.388元、0.371元、0.376元和0.374元,2018年比2014年下降約6.2%。
在政府側,2014-2018年,隨銷售電價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全國平均水平為每千瓦時0.039元、0.039元、0.046元、0.037元和0.03元,2018年比2014年下降約23.8%。
在輸配電價改革之前,中國電網公司的盈利模式是,通過賺取電力購銷差價來實現。電網的購銷差價,即代表了輸配電價,表示輸配電成本。
輸配電價改革后,則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核定獨立、明晰的電網輸配電價和準許總收入。用戶或售電主體按照其接入的電網電壓等級所對應的輸配電價,來支付費用。
據《中國能源報》報道,針對輸配電價不降反升的質疑,南方電網公司(下稱南方電網)原總經理鐘俊回應稱,輸配電價不增是不可能的。中國的配電網很薄弱,南方電網每年要投入1000億元用于電網改造,這些投資都將計入輸配電價。
一位電力行業資深研究人士對界面新聞表示,“拿2002年的輸配電價和現在相比,有失偏頗,電網資產規模與電量早已今非昔比,如果電網沒有投資能力,電價要比現在還高”。
以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下稱國家電網)為例,2013-2019年,國家電網投資金額分別為3035億元、3885億元、4518億元、4964億元、4854億元、4889億元、4500億元。
但一位電力從業者對界面新聞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澳壳半娋W公司的供電可靠性要求高于國家要求。電網公司很多時候要求N-1甚至N-2的可靠性,造成大量的設備冗余。那電網改造的標準是什么?”該人士提出質疑。
他認為,雖然近幾年設備造價有一定上升,但不足以導致輸配電價如此上漲。
“N-1”為判定電力系統安全性的一種準則,即電力系統的N個元件中的任一獨立元件發生故障而被切除后,應能保持穩定運行和正常供電。
上述電力從業者認為,輸配電價降不下來,主要因電網企業的投資規模過大,實際投資超過了電量增長需求。此外,電網企業人工成本過高,基建規模太大,大量無效低效投資、重復改造浪費以及各種不合理的管理費用,導致內部運營成本過高,這些都直接反映到電價上。
“最直觀的案例比較是內蒙古電網。蒙西電網獨立運行,蒙東歸國家電網,承擔的普遍服務義務和供電可靠性類似,但蒙西的輸配電價明顯低于蒙東。”該人士稱。
2018年,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和內蒙古電力公司(蒙西電網)的平均銷售電價分別約為每千瓦0.610元、0.602元和0.355元;購銷差價(含線損)分別為每千瓦0.213元、0.195元、0.105元。
國家電網的銷售電價和購銷差價,幾乎是蒙西電網的兩倍。
“原來給電網留的利潤空間太大,已經把未來多年的漲價空間吃完,F在降電價,將主要靠降低輸配電價,”上述電力從業者稱。
降低電網環節收費和輸配電價格,也是近年來國家重點推進的工作之一。
2014年12月,中國輸配電價改革首先在深圳電網和蒙西電網“破冰”。2016年底,輸配電價改革在全國省級電網實現了全覆蓋。
2018年,國家發改委陸續核定了華北、東北、華東、華中、西北五大區域電網輸電價格,以及24條跨省跨區專項輸電工程輸電價格,累計核減電網企業準許收入約600億元。
2019年,國家出臺兩份文件進一步管控輸配電價。5月,國家發改委、能源局聯合修訂出臺的新版《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稱,電網企業未實際投入使用、未達到規劃目標、重復建設等輸配電資產及成本費用,不列入輸配電成本。12月,國家發改委對2016年發布的《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試行)》進行修訂并征求意見。
在電網業務收益率下降的預期下,中國兩大電網企業眼下均在嚴控投資。
2019年12月,國家電網內部下發 “826號文”,要求各部門各單位以產出定投入,嚴控電網投資規模并加強投資管理,同時明確虧損單位不再新増投資。南方電網也發文要求,強化電網投資全過程管控及投入產出機制建設。
國家電網指出,因電網業務收益率大幅下降,首輪監管期多輪次下調輸配電價,政策性投資任務持續增加,各級企業虧損面持續擴大。
國家電網的經營性業務利潤在縮水。2016-2018年,該公司利潤總額分別為903.77億元、910.24億元和780.14億元,逐年下滑。
截至發稿時,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均未回復界面新聞針對輸配電價的采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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