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是堅定不移地推進風電開發。統籌落實市場消納,做好輸電規劃,繼續建設大型風電基地。開工建設甘肅酒泉二期500萬千瓦、新疆哈密200萬千瓦、內蒙古開魯200萬千瓦、吉林通榆150萬千瓦風電項目。啟動江蘇新的100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推動河北、山東、浙江、福建等地海上風電發展。抓緊建設上海東海大橋海上風電項目二期工程。爭取并網風機累計達到5500萬千瓦。
十三是積極開發利用太陽能。繼續在西部地區開展光伏電站項目特許權招標,總規模在50萬千瓦左右。在統籌規劃的基礎上,建設青海格爾木太陽能發電基地。推進青海、內蒙古太陽能熱發電等示范項目建設。加快實施“金太陽工程”。支持建設若干個新能源示范城市。支持吐魯番新城太陽能建設。
十四是加強農村能源建設。召開全國農村能源工作會議。繼續安排中央預算內資金,實施農村電網改造升級,提高供電能力和供電可靠性。建設綠色能源示范縣,促進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應用。
十五是加快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貫徹2010年國務院重大專項實施推進會精神,抓好“大型油氣田及煤層氣開發”、“大型先進壓水堆和高溫氣冷堆核電站”兩個專項的“十一五”驗收和“十二五”項目啟動工作?偨Y經驗,明確目標和任務,創新管理機制,推進重大專項取得新的成果。
十六是提升能源行業科技水平。依托國家能源研發(實驗)中心,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啟動700℃超超臨界燃煤發電關鍵技術、風力發電和海水淡化聯合技術、智能化輸配電關鍵設備等研發和工程示范。加強國際技術交流與合作,開展先進潔凈煤、先進生物燃料與核電延壽技術聯合研發。組織國家能源科技進步獎評選和重大能源科技成果鑒定活動。
十七是推進能源裝備自主創新。繼續依托重大工程,推進重大能源裝備國產化。加快核電鍛件、泵閥和數字化儀控等關鍵設備研發和鑒定,以及AP1000四臺示范機組建設和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推動超超臨界火電機組關鍵閥門和鍋爐四大管道國產化,以及大型天然氣液化技術裝備和長輸管線裝備國產化。
十八是完善能源行業標準體系。積極推進核電、風電、太陽能、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智能電網、煤制燃料、生物燃料、節能與提高能效、天然氣等能源領域的標準化工作。
十九是抓好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制定能源行業節能指導意見。籌建國家能源節約和資源利用研發中心。重點在潔凈煤、煉油、火電、核電以及可再生能源領域,開展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試點示范工作。
二十是加快能源立法進程。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法制政府建設的意見》,積極推進能源法、煤炭法(修訂)和海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的審查修改。抓緊核電、國家石油儲備和天然氣基礎設施管理立法。研究修改電力法。抓緊石油天然氣立法前期工作。貫徹實施可再生能源法,制定實施可再生能源配額管理辦法。認真履行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賦予的職責,加強各自行政區域內管道保護工作。
二十一是加強政策研究和新聞宣傳。繼續組織評選國家能源局軟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圍繞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組織開展重大課題研究,推廣利用研究成果,活躍學術氣氛。高度重視新形勢下的能源新聞宣傳工作,密切關注輿情,正確引導輿論,為能源發展,特別是水電、核電、風電等清潔能源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十二是加強能源形勢監測分析。密切關注能源生產、消費、價格、庫存等情況變化,及時發現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提供準確的決策參考信息。定期召開能源經濟形勢發布會,合理引導生產、消費和社會預期。 上一頁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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