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疏導燃煤發電企業脫硝、除塵等環保電價矛盾,推進部分地區工商業用電同價,8月下旬,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疏導環保電價矛盾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1908號,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自9月1日起適當降低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騰出的電價空間用于進一步疏導環保電價矛盾。同時,結合電價調整,推進部分地區工商用電同價工作。根據《通知》精神,我委研究測算電價調整方案,經請示省人民政府同意,于近日下發《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適當調整電力價格的通知》(贛發改商價[2014]1070號)。
10月13日,江西省發改委委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此次我省電價調整的有關情況:江西省燃煤發電企業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降低3.17分錢,降價后為每千瓦時0.4555元(含脫硫、脫硝和除塵電價)。未執行標桿電價的統調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同步下調。同時,分步推進工商業用電同價,非居民照明用電及商業各電壓等級電價每千瓦時均降低12.53分錢,取消三星級及以上賓館、飯店用電價格降低10分錢政策。大工業用電各電壓等級電度電價每千瓦時均降低1.17分錢。對脫硝、除塵排放達標并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的燃煤發電企業,經我委核定,電網企業自驗收合格之日起分別支付脫硝、除塵電價每千瓦時1分錢和0.2分錢。
據初步統計,大工業、商業和非居民照明用電價格下調,全省平均銷售電價降低約1.93分錢,合計每年可減輕企業電費負擔約15.2億元。為進一步疏導燃煤發電企業脫硝、除塵等環保電價矛盾,推進部分地區工商業用電同價,8月下旬,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疏導環保電價矛盾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1908號,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自9月1日起適當降低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騰出的電價空間用于進一步疏導環保電價矛盾。同時,結合電價調整,推進部分地區工商用電同價工作。根據《通知》精神,我委研究測算電價調整方案,經請示省人民政府同意,于近日下發《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適當調整電力價格的通知》(贛發改商價[2014]10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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