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西省國土資源廳了解到,該省近日發布《關于下放深化采煤沉陷區治理項目審批權限的意見》,今后將把采煤沉陷區治理項目審批權限下放至各市、縣,并優化審批流程,深化采煤沉陷區治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山西省提出,審批權限下放后,各市、縣政府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責成有關職能部門嚴格依照規定權限履行職責,并承擔相應的審批責任,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建設行為,切實把監管職能履行到位。
山西是全國重要的煤炭生產基地,新中國成立以來,山西省累計生產原煤約145億噸,凈調出100億噸以上,占全國省際煤炭凈外調量的70%。在煤炭資源長期高強度大規模開發的同時,山西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據初步調查,在全省因采煤造成的近5000余平方千米的采空區中,沉陷區占3/5,受災人口達230萬人。
今年山西省啟動了新一輪采煤沉陷區治理工作,預計到2020年,全省采煤沉陷區治理將實現1352個村莊65.5萬人、約21.8萬戶的避讓搬遷工作,以及約36.7萬戶、110萬農民的危房維修加固改造工作,基本解決現有采煤沉陷區受災群眾的安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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