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發改委5日宣布,今年9月1日起,上海將對居民管道燃氣價格進行上調,并同步實施階梯氣價,同時修改完善現行居民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按照目前本市80%天然氣居民用戶月平均用氣量不超過24立方米測算,調價后,大部分用戶每月用氣增加支出不超過12元。
計價分為三檔,采取漲幅較小方案
此輪氣價調整是本市2008年以來首次調整居民燃氣價格。價格調整研究過程中,上海根據國家關于天然氣價格改革相關指導意見,經召開聽證會等形式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最終形成符合上海實際情況的調價方案。
市發改委介紹,9月1日起本市將實施居民管道天然氣階梯氣價分三檔:每戶每年用氣量分別為0-310(含)立方米、310-520(含)立方米和520立方米以上;三檔氣價分別為每立方米3元、3.3元和4.2元,其中首檔氣價比現行價格提高0.5元。此外,居民人工煤氣價格每立方米將提高0.05元至1.3元。隨著管道燃氣的普及,上海的人工煤氣將于2015年底前逐步退出。
2008年11月起至今,上海居民管道燃氣價格為2.5元/立方米、人工煤氣銷售價格為1.25元/立方米。在此前本市公布的燃氣價格調整聽證方案中,第一檔用氣量單價為3.02元,而最終方案中,該價格確定為3元;根據聽證會上多數參加者傾向的三檔氣價比價方案,最終階梯氣價采用1∶1.1∶1.4的漲幅較小方案。
五人以上家庭,可申請增氣量基數
階梯氣價方案中,居民階梯分檔氣量按年度周期計量,當年度累計用氣量達到分檔氣量基數后,即開始實施階梯計價,計量周期為每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階梯氣量在年度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
據介紹,本輪氣價調整后,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學校、福利院、養老院等),暫不執行居民階梯氣價,氣價按每立方米3.05元執行。戶籍5人(含)以上的家庭,可申請年度增加150立方米的氣量基數;7人(含)以上的家庭,可申請選擇年度增加150立方米的氣量基數,或申請選擇按照每立方米3.05元的氣價執行。本市在下一次調整有關社會保障標準時,將統籌考慮本次居民燃氣價格調整的因素。
此外,本市還對現行居民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進行修改完善,規定當本市天然氣綜合門站價變動幅度達到或超過4%,且距上次聯動時間超過12個月,可進行價格聯動,此前聯動條件中變動幅度為8%、時間規定為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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