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跨區跨省電力交易,是實施能源資源在全國或區域范圍內優化配置的重要措施之一,是發揮發電、輸電設施能力,提高電力能效、促進節能減排的有效手段。
為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促進能源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實現節能減排,西北能源監管局積極與地方政府溝通協作,大力推進跨區跨省電能交易、電力直接交易和發電權交易等市場化交易機制,不斷完善有關交易規則和監管辦法,保障了電力交易有序開展,實現了市場交易電量的提升。
跨省跨區電力交易成效顯著
《2013年西北區域電力監管報告》顯示,2013年,西北電網省際間交易電量86.0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0.60%。分省來看,甘肅送青海27.0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14.39%;青海送出8.48億千瓦時,同比減少52.97%,其中送甘肅5.00億千瓦時,送寧夏3.48億千瓦時;寧夏送青海20.89億千瓦時,同比減少9.37%;新疆送青海30.0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5.07%。
西北電網2013年跨區交易電量490.50億千瓦時,同比減少2.57%,跨區受入四川水電35.5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5.45%,跨區外送電量454.92億千瓦時,同比減少3.14%,其中送華中電量162.04億千瓦時,同比減少11.22%,送山東284.1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24%,送西藏電量7.41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3.53%。
寧夏電力直接交易價格下浮8厘至1.9分
寧夏電力電量富裕、電網結構較完善、產業裝備和技術具有一定優勢,根據寧夏電力供需實際,西北能源監管局積極建議寧夏自治區政府通過直接交易機制優化配置資源、促進產業調整升級和工業節能減排,并與自治區經信委等單位推進電力直接交易工作。
為穩妥推進電力交易工作,西北能源監管局組織開展專題研討、基層調研等工作,2013年10月12日,與寧夏自治區經信委、自治區發改委和物價局聯合印發了《寧夏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實施辦法》,寧夏電力直接交易工作正式啟動實施。
根據《寧夏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實施辦法》,石嘴山第一發電公司和銀川寶塔精細化工公司、寧夏太陽鎂業公司、寧夏共享裝備有限公司三家用戶簽訂了3400萬千瓦時交易電量,交易時段為12月,結算價格下浮0.005元/千瓦時。2014年1月,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寧夏自治區政府重新修訂印發了《寧夏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實施辦法》,并組織了2014年上半年自主協商交易,根據規則,10家發電企業和57家電力用戶簽訂了交易合同,電量合計30.56億千瓦時,價格下浮0.008~0.019元/千瓦時。
陜甘寧三省發電權交易節約標煤近40萬噸
為優化發電資源、促進電源結構調整、實現降耗減排,西北能源監管局大力推進發電權交易工作,在交易雙方平等自愿的原則下,探索用市場機制促進節能減排工作,實現了降低能耗和減少污染的雙重功效。
據介紹,為推進發電權交易工作,西北能源監管局早在2008年就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制定印發了《西北區域發電權交易監管實施細則(暫行)》,幾年來的實踐對促進發電權交易工作規范、有序開展發揮了積極作用。針對細則在執行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并結合國家有關新要求,2012年再次組織對對細則進行了進一步的修訂完善。
西北能源監管局在發電權交易監管中始終把握并堅持作到:一是開展交易必須依法依規,必須符合國家節能減排、市場交易政策,并通過年度交易檢查和座談約訪等形式核查有關情況,及時糾正交易中的違規行為;二是積極促進交易開展,特別是市場主體自發形成的發電權交易,通過檢查等形式督促電網企業積極服務交易,努力促進交易。
2013年,陜西全年開展發電權交易電量19.15億千瓦時,節約標煤20.99萬噸,減排二氧化硫0.7萬噸;甘肅全年開展發電權交易電量22.73億千瓦時,節約標煤8.76萬噸,減排二氧化硫0.73萬噸;寧夏全年開展發電權交易電量23.59億千瓦時,節約標煤9.76萬噸,減排二氧化硫0.93萬噸;青;痣娙萘枯^少,沒有開展發電權交易。
輔助服務補償金額達32246.7萬元
輔助服務是確保電力質量和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重要保障,貫穿于電力市場交易每個時段。
為提高發電廠提供輔助服務的積極性,充分發揮西北電網水火互濟的特點,2012年1月,在實施“兩個細則”管理(《西北區域發電廠并網運行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和《西北區域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的基礎上,西北區域跨省輔助服務補償方案正式啟動試運行,以水火互補方式開展跨省補償。
《2013年西北區域電力監管報告》顯示,2013年,西北區域網調及省調調管范圍的并網發電廠基本納入了“兩個細則”管理,涉及火電、水電、風電、光伏等電源類型,共計322家發電主體,裝機容量達到9381.66萬千瓦,占西北電網省級及以上調度機構直調機組裝機的75.6%。全年并網管理總考核金額25985.6萬元,陜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考核金額分別為:12626.7萬元、5917.5萬元、5324.3萬元、297.5萬元、1819.6萬元。全年輔助服務總補償金額32246.7萬元,陜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補償金額分別為:14816.9萬元、8622.5萬元、6883.0萬元、494.7萬元、1429.6萬元。
為確保電力質量和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2011年西北能源監管局對“兩個細則”進行全面修訂,結合西北區域實際,堅持市場化方向、加大考核力度,對一次調頻、AGC、水電有償調峰、備用補償、黑啟動、風電考核及補償等內容進行修訂,將輔助服務分省平衡改為區域內平衡。
據統計,2012~2013年考核分值較2010~2011年修訂前增長了13.5倍,補償分值增長了14倍。
電力交易秩序良好 協議辦案率達100%
西北能源監管局通過廠網聯席會議、現場檢查等形式,督促電力調度交易機構,及時披露信息;要求電網優化運行方式,嚴格執行再生能源優先上網發電政策,最大限度發揮了西北電網水火互濟、多電源互補的優勢。
《2013年西北區域電力監管報告》顯示,2013年,西北區域電力市場交易秩序正常,全年應簽各類合同641份,實簽641份,協議備案率達到100%。各相關電力企業和電力用戶及時簽訂《購售電合同》和《跨區跨省交易合同》,材料備案統一規范,電力企業能夠按范本格式簽訂《并網調度協議》并按時報西北能源監管局備案。
在電力調度方面,西北區域各電力調度機構堅持可再生能源優先上網發電的原則,在年度、月度和日前計劃中,優先安排風電、光伏電力電量消納,優化安排水電運行方式,做到水、火、風、光協調配合,力爭最大限度發揮西北電網水火互濟、多電源互補的優勢。
與此同時,嚴格按照監管機構要求,認真履行調度信息報送與披露職責,積極建立調度信息報送與披露平臺,實現調度信息數據的自動采集和報表的自動生成,自覺接受監管機構和調度對象的監督,基本做到了真實、及時、完整、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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