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網站20日發布了對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的反傾銷反補貼調查最終裁定,決定自20日起,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征收反補貼稅與反傾銷稅,對原產于韓國的該產品征收反傾銷稅。
根據公告,對自美國進口的太陽能級多晶硅的反補貼稅率為0%至2.1%,反傾銷稅率為53.3%至57%,而對韓國公司所適用的反傾銷稅率為2.4%至48.7%。
根據公告,前述反補貼稅和反傾銷稅的實施期限為自2014年1月20日起5年。
本次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的太陽能級多晶硅主要用于太陽能級單晶硅棒和定向凝固多晶硅錠的生產,是生產晶體硅光伏電池的主要原料。被調查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8046190,該稅則號項下用于生產集成電路、分立器件等半導體產品的電子級多晶硅不在本次調查產品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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