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同意市物價局提交的東莞管道天然氣價格改革方案
昨日,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原則同意市物價局提交的東莞管道天然氣價格改革方案,還通過了劃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區域、認定了2011~2012年度東莞市50強民營工業企業和50強民營服務業企業等事項。
值得關注的是,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上同意了居民氣價按3.6元/立方米執行,將于2014年1月15日起,大幅降低居民氣價,全市管道天然氣實現同城同價,建立氣價聯動機制,對低收入群眾實行氣價優惠政策。
每年減少居民天然氣費用支出5300多萬元
今年11月13日,市物價局發布《東莞市管道天然氣價格改革聽證方案》,推出了兩個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方案,兩個方案都實現了同城同價,隨后市物價局還組織了聽證會議。其中,第一個方案居民用氣價格調整為3.75元/立方米;第二個方案居民用氣價格為3.6元/立方米,實行了購氣成本與銷售價格同方向聯動的動態調整機制。
昨日,市政府常務會議上,市物價局提出居民氣價按第二個方案3.6元/立方米執行,市政府原則同意。據了解,居民氣價按3.6元/立方米執行,對比現行氣價標準,鎮街每立方米下降0.8元,而大市區保持原標準不變。
市物價部門表示,這次管道天然氣價格改革,充分體現“保障民生”原則,調整后東莞居民氣價大幅度降低,每年減少居民天然氣費用支出5300多萬元。同時實行氣價優惠政策,對低收入群眾每戶每月18立方米以內用氣量按居民用氣價格的40%計收,每年可減少低收入群眾用氣費用700多萬元。
據物價部門介紹,此次價格改革打破了“逢聽必漲”的慣例,大幅降低居民氣價,而且實行氣價優惠政策,新的氣價將從2014年1月15日起執行。
改革后氣價建立價格聯動機制
記者了解到,改革方案提出建立非居民用戶銷售價格與購氣成本同方向聯動的動態調整機制,當綜合平均購氣成本累計變化超過0.1元/立方米(不含稅),并且距離上次調價時間不少于6個月時,非居民銷售價格將相應作出調整。
據介紹,在管道天然氣價格改革聽證會上,大部分聽證會參加人和社會各界普遍認為聯動機制有利于及時理順上游成本變化影響,反映供求,符合市場價值規律。
據市物價局介紹,聯動機制建立后,當購氣成本上升或下降時,銷售價格會相應作出調整。
隨著“西氣”供應東莞的氣量增加,近期綜合購氣成本有所降低,啟動聯動機制后,東莞非居民用戶銷售價格有望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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