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西省經信委獲悉,對省內實施煤電聯營、煤電一體化和簽訂煤電長期合作協議等的發電企業,山西省開始通過給予發電指標傾斜的方式,鼓勵其節省運力成本,清潔高效地就近用煤。
對已實施煤電聯營的省內發電企業,其年發電量指標將比未實施煤電聯營的同類型機組專項電量多增加2%;對未實施煤電聯營但通過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簽訂3年以上電煤協議的發電企業,協議量占全年預計耗煤量50%的,按該廠全年基礎電量的1%予以獎勵,每增加10個百分點,獎勵電量提高0.2%。
同時,在全年違約電量的考核中,已實施煤電聯營的發電企業,適度核減違約電量;對未實施煤電聯營也未簽訂長協合同的發電企業,將適當核減全年發電量指標。
今后,山西省還將實施差別電量政策,促進發電企業扭虧增盈。考慮到山西省中南部發電企業多年連續虧損,特別是運城、臨汾區域電廠燃料成本高于其他區域的實際情況,在國家批準執行差別上網標桿電價前,實行差別電量計劃。
以2012年同期使用電煤為基礎,2013年前7個月燃用省內電煤同比每增加5%,在分配應時調劑電量時,比同類型機組平均分配電量增加2%,累計增加電量最高不超過10%;近期,對運城、臨汾區域省調發電企業的發電指標予以傾斜獎勵。其中,運城區域的按其他省調發電企業獎勵標準的1.2倍獎勵,臨汾區域的按1.1倍獎勵;對不執行北煤南運政策發電企業的發電指標予以壓減。
目前,山西省34戶20萬千瓦及以上主力火電企業中,已實現煤電聯營的發電企業有24戶,裝機容量2286萬千瓦,占主力火電企業總容量的69.5%。此外,還有18戶發電企業與煤炭企業簽訂了電煤供應長協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