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奉節縣農業農村委員會印發《關于光伏產業項目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光伏產業項目土地指導價格。綜合光伏產業項目所需流轉土地的地理位置、地力等級等因素,其流轉價格可按以下標準進行指導。集體“四荒地”100—200元.年/畝,農戶承包地200—300元.年/畝,到戶非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等)150—300元.年/畝。具體土地流轉價格由流轉雙方協商確定。
詳情如下:
關于光伏產業項目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奉節縣清潔能源項目推進專題會議紀要》(奉節府紀〔2021〕24號)文件精神,規范全縣光伏產業項目土地流轉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律和有關規定,現就全縣光伏產業項目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一)依法、自愿、有償。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堅持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農戶家庭承包經營的基本制度,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遵循依法、自愿、有償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流轉土地經營權。
(二)集約用地,嚴守底線。光伏產業項目用地應盡量利用荒山荒坡、灘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閑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同時,嚴格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林地等有關規定。
(三)科學選址,強化服務。光伏產業項目所需土地應進行現場勘測規劃、地塊測量,科學選址。鄉鎮、村組以及縣級相關部門按職能職責作好服務,確保有序流轉。
二、流轉范圍及形式
(一)家庭承包土地流轉。需流轉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的,以承包經營權證書登記證為依據,可由承包農戶書面委托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
(二)到戶其他土地流轉。承包農戶自留地、自留山等其他土地流轉,參照家庭承包土地流轉,以流轉農戶提供的相鄰農戶權屬無爭議并經發包方確認、村委會蓋章認可的證明為依據,可由承包農戶書面委托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
(三)集體“四荒地”流轉。應按公開協商等方式,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以村民代表簽字確認的會議記錄(紀要)和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同意書為依據,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光伏產業項目業主單位簽訂流轉協議。
三、流轉價格與期限
(一)指導價格。綜合光伏產業項目所需流轉土地的地理位置、地力等級等因素,其流轉價格可按以下標準進行指導。集體“四荒地”100—200元.年/畝,農戶承包地200—300元.年/畝,到戶非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等)150—300元.年/畝。具體土地流轉價格由流轉雙方協商確定。
(二)流轉期限。土地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轉期限屆滿后,受讓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續約的權利。
四、流轉程序
(一)實地選址。由業主單位完成項目地塊測量、可研報告、施工圖設計。項目鄉鎮、村組對選定地塊進行核實,具體核實地塊名稱、四至界限、面積、質量等級、地類、權屬等情況。同時,核實項目土地有無權屬糾紛。
(二)集中流轉。組織相關農戶對實地選址確定地塊的流轉期限、流轉價款、支付方式、地上構(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具體條款進行磋商,達成一致意見。為便于管理,可由承包農戶書面委托村集體經濟組織與項目業主單位協商流轉事宜并簽訂流轉合同。涉及未承包到戶的集體土地,應當按照法定程序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三)簽訂合同。由村集經經濟組織統一對擬流轉的項目用地、承包農戶書面委托、未承包到戶集體土地出租會議決議等情況,在顯著位置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在鄉鎮政府鑒證下,村集體經濟組織與項目業主單位簽訂土地經營權出租協議,并按規定進行流轉備案。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明確責任。農村土地流轉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和農村穩定大局。各鄉鎮要成立領導小組,建立土地流轉工作組,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加強土地流轉的政策指導服務和事中事后監管工作。
(二)強化宣傳,積極引導。各鄉鎮土地流轉工作組要通過院壩會、微信群、入戶宣傳、單獨打電話等方式,給群眾講道理、講法律、講政策、講好處,充分征求群眾意見,做好群眾思想工作。
(三)強化管理,維護權益。各鄉鎮政府要強化合同備案管理,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登記臺賬,對流轉合同及有關文件、文本、資料等進行歸檔并妥善保管。要跟蹤監督流轉雙方履約情況,防范合同風險,及時調處土地流轉后出現的糾紛。
附件:1.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出租)合同(示范文本)
2.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委托書(示范文本)
奉節縣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1年4 月 28日
附件1
合同編號: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出租)合同
(示范文本)
農業農村部 制定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為示范文本,由農業農村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制定,供農村土地經營權出租(轉包)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當事人簽訂合同時參照使用。
二、合同簽訂前,雙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特別是其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內容;對合同中的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或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咨詢。
三、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者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者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四、雙方當事人應當結合具體情況選擇本合同協議條款中所提供的選擇項,在選擇項前的□打√。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六、當事人訂立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書上簽字、蓋章或者按指印。
七、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自然人填寫身份證號碼,市場主體填寫市場監管部門賦予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填寫農業農村部門賦予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八、本合同編號由縣級以上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或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按統一規則填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當事人
甲方(出租方): 村股份經濟聯合社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農戶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經營主體類型:R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乙方(承租方):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農戶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經營主體類型:R企業法人
二、租賃物及土地用途
經本村 戶農戶書面委托,甲方將畝土地經營權(具體見附表及附圖)出租給乙方用于 發展光伏產業項目 。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共 年,自本合同所涉及土地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四、出租土地交付時間
甲乙雙方應于2021年8月 31日前完成土地交付。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按一年一支付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按照 元/畝計算,合計人民幣 元/年(大寫:)。第一年租金,乙方須于項目開工當月內支付,從第二年起,乙方須于當年 月 日前支付當年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須于20日內按附件花名冊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到具體農戶。
2.實行租金定期調整機制,每10年調整一次租金。具體調整方式:
。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
2.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出租土地;
3.制止乙方損害出租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4.租賃期限屆滿后收回土地經營權;
5.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出租土地;
2.收到乙方租金后20日內將租金落實到戶;
3.不得干涉和妨礙乙方依法進行的生產經營活動;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其他義務。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出租土地;
2.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依法享有出租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3.該出租土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費用;
4.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依法投資改良土壤,建設農業生產附屬、配套設施,及農業生產中直接用于作物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設施的,土地經營權租賃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提前收回出租土地時,乙方有權獲得合理補償;
5.租賃期限屆滿,有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租;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接受出租土地并向甲方支付租金;
2.配合做好土地經營權出租的資格審查、項目審核工作,并做好風險防范;
3.在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合同約定允許范圍內合理利用出租土地,確保農地農用,優先用于糧食生產,不得棄耕拋荒,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不得給出租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保護出租土地,禁止改變出租土地的農業用途,禁止占用出租土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出租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其他義務。
八、其他約定
1.同意乙方依法
£投資改良土壤£建設農業生產附屬、配套設施
£以土地經營權融資擔!贽D租土地經營權
2.該出租土地的財政補貼等歸屬仍屬原承包農戶。
3.本合同期限內,出租土地因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時,有關補償費的歸屬:土地補償歸原承包農戶,乙方投資建設的附屬、配套設施補償歸乙方。
4.其他事項:
九、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租賃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租金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租金作相應調整。
(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經營該出租土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90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在合同期滿后日內將原出租的土地交還給甲方。
(三)合同期滿后,租賃期間乙方投資建設的附屬、配套設施處置方式:
□由甲方無償處置。
□經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或雙方協商后,由甲方支付價款購買。
□其他
十、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超過9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出租的土地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超過9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擅自改變出租土地的農業用途、棄耕拋荒連續兩年以上、給出租土地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破壞土地生態環境以及有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土地經營權,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十一、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出讓方、受讓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由甲方、乙方、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服務中心、縣農業經營管理站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附件清單:
附件2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委托書(示范文本)
委托人(承包農戶): 農村承包經營戶
代表人: ,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受托人(村集體經濟組織): 股份經濟聯合社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一、委托事項。經家庭協商,一致同意將本戶 塊 畝土地經營權,委托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出租方式,引進市場主體開發光伏產業項目。委托流轉土地無權屬爭議,具體地塊情況見附件(承包經營權證書復印件、自留地自留山情況表及權屬無爭議證明)。
二、委托權限。受托人可以與轉入方協商流轉事宜并簽訂流轉合同;受托人在本委托權限以內的行為由本人承擔法律責任。
三、本委托書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受托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奉節縣農業農村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4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