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吉林省能源局下達了2021年度第一批風電、太陽能發電項目建設規模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顯示2021年吉林省新增風電、光優發電項目建設規模為920萬千瓦,第一批下達目前已上報請示的837.06萬千瓦,其中,風電648.66萬千瓦,光伏168.4萬千瓦,光熱20萬千瓦。第二批下達目前未落實項目具體信息的76.8萬千瓦,未落實項目具體信息的企業要抓緊時間論證上報。
根據光伏們查詢第一批投資主體發現,前四家業主開發規模均超1GW。其中,大唐以170萬千瓦位居榜首,國家電投以149.833萬千瓦排列第二,華能125萬千瓦位列第三,國家能源集團100.253萬千瓦第四,中國石油68.2位列第五。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投資主體中,出現了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地方財政局的身影。具體規模如下:
吉林省2021年度風電、太陽能發電項目建設規模共分四類,分別為挖掘潛力類、自帶負荷類、自然增長類、獎勵類。其中挖掘潛力類為省內火電機組靈活性調峰改造以及配套建設燃氣機組釋放的消納空間,該部分風電、光優發電項目要與火電機組靈活性調峰改造以及燃氣機組同期規劃、同期建設,并網時間不得早于火電機組靈活性調峰改造完成時間以及燃氣機組投運時間;自帶負荷類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要求,落實項目建設條件,按期并網發電;自然增長類、獎勵類除部分民生項目以及示范項目外,均為市場化并網,同時需按照要求配置儲能裝置,全省統籌安排,集中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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