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協鑫新能源發布多項出售光伏電站資產公告,共涉及469MW光伏電站,總交易額約21.04億元。
8月30日,保利協鑫及協鑫新能源間接附屬公司蘇州協鑫新能源及西安協鑫新能源(賣方)與寧夏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買方)訂立首批該等90%股權購股協議,賣方出售神木平元、神木平西、神木縣晶登及西咸新區協鑫各自的90%股權購股協議。據悉,該等交易的總代價約人民幣12.03億元,協鑫新能源擬將有關款項用于償還其債務。
同日,蘇州協鑫新能源及西安協鑫新能源與寧夏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亦訂立該等10%股權購股協議。根據該等10%股權購股協議,相關賣方同意于90%股權交割起計兩年內及/或緊隨該等90%股權購股協議項下若干事件發生后向買方出售神木平元、神木平西、神木縣晶登及西咸新區協鑫各自的10%股權。該等目標公司用有共七座位于中國的已運營光伏電站,并網總容量為約271MW。出售事項完成后,該等目標公司將不再為保利協鑫及協鑫新能源的附屬公司,其財務業績將不再在保利協鑫及協鑫新能源的財務報表綜合入賬。
9月13日,西安協鑫新能源(賣方)與寧夏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買方)訂立第二批該等90%股權購股協議。根據第二批該等90%股權購股協議,賣方同意(其中包括)向買方出售神木晶普及神木晶富各自的90%股權,該等交易的總代價約人民幣9.01億元,協鑫新能源擬將有關款項用于償還其債務。于第二批90%股權出售事項完成后,該等目標公司將不再為保利協鑫及協鑫新能源的附屬公司,其財務業績將不再在保利協鑫及協鑫新能源的財務報表綜合入賬。
同日,西安協鑫新能源(作為賣方)與寧夏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作為買方)亦訂立第二批該等10%股權購股協議。根據第二批該等10%股權購股協議,賣方同意(其中包括)于90%股權交割起計兩年內及╱或緊隨第二批該等90%股權購股協議所訂明事件發生后向買方出售神木晶普及神木晶富各自的10%股權。該等目標公司用有共六座位于中國的已運營光伏電站,并網總容量為約198MW。
企查查資料顯示,寧夏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為中核集團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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