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盈集團(控股)發布公告,于2021年8月30日,買方長盈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與賣方香港光電太陽能投資有限公司(金山能源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及金山能源(作為賣方擔保人)訂立協議,賣方須按照該協議所載的條款及條件出售而買方須收購該組合中的所有太陽能光伏系統。
初步收購價為648.7萬港元,即買賣該組合內現有項目的總代價,將按每瓦18.0港元乘以360.39千瓦計算,并須于初步完成日期以現金支付予賣方。在任何情況,初步收購價及進一步收購價總額的合計金額不得超過7500萬港元。
公告稱,收購事項代表集團在能源領域策略發展,通過收購優質資產,可以為集團提供來自電力公司長期及穩定收入來源,同時考慮到中國香港太陽能發電比例相對較低,而且有大量屋頂面積可供在未來發展太陽能光伏項目,因此未來發展潛力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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