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晚,林洋能源發布公告稱,將于三峽資本、水利水電第四工程局、錦匯集團等成立合資公司,合資公司定位持有清潔能源及能源高效利用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風電、IDC、儲能、綜合能源、微網、換電站等。合資公司主要職能包括投資、融資、資產收購及資產處置。
公告內容顯示,林洋能源全資子公司林洋新能源與三峽資本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中國水利水電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蘇錦匯集團有限公司簽署協議,擬共同出資設立合資公司三峽綠色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本次擬設立的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億元。合資公司股權如下:其中,林洋新能源和三峽資本分別以貨幣出資37,500萬元,各占注冊資本的37.50%;水利水電第四工程局以貨幣出資15,0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15.00%;錦匯集團以貨幣出資10,0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10.00%。
從出資各方來看,林洋能源主營新能源發電、儲能相關領域;三峽資本是是三峽集團財務性投資、資本運作服務的平臺公司,致力于成為清潔能源領域最具創新能力的投資公司;水利水電第四工程局是服務全球能源、基礎設施建設,集投融資、勘察設計、制造、運營管理、施工總承包特級為一體的綜合性大型中央企業;錦匯集團是集資本運作、產權營運、投融資于一體的綜合性啟東市屬國有企業。
此番合作集合了光伏及儲能、央國企投資公司、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的優秀企業,新合資公司更是集合了幾家企業的優勢,包括分布式民營企業的效率優勢和靈活特征、央國企的資本和信譽優勢,設計院、施工單位的項目整合能力和管理能力,這種開發形式可能會成為整縣模式下更多政府的首選考慮。
據林洋能源內部人士介紹:此次成立合資公司,旨在響應國家分布式整縣推進政策號召,發揮公司在新能源及儲能的業務統籌能力,集合多方資源,體制互補,協同配合。在分布式整縣全域推進的形式下,對多樣化的用戶需求和技術場景,勢必需要有像林洋這樣具備豐富的分布式項目投建經驗、依托于經驗而形成的解決方案及具備智能化運維能力的公司。而在統籌布局的同時,不能違背市場化原則,我們認為此次結合多方資源成立合資公司,從開發形式上具備了市場化、專業化、互補化的各方力量。
據悉,此前公司曾和三峽資本、啟東市政府簽署投資協議,將以啟東市為中心,輻射周邊及國內優勢區域,推動開展分布式清潔能源、BIPV、儲能系統、充換電站、綜合能源、微網、數據中心、充電樁等領域的合作,投資不少于2GW分布式能源及配套儲能等項目。此次合資公司的順利落地,對公司未來在全國區域內開拓分布式光伏電站和整縣推進業務將產生積極影響。
不難看出,合資公司定位持有清潔能源及能源高效利用資產,具體實施上包含了多元化的業務形式。對此,公司相關人士表示:“整縣推進”帶給分布式光伏巨大的增長空間,在萬億級別市場規模的開發浪潮中,整縣推進的“一站式”全場景解決方案,無疑為推進模式提供了新思路,將能更好地為實現“雙碳”目標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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