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桐鄉市發展和改革局發布關于征求《桐鄉市整市推進光伏規;_發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的意見的公告。
《公告》指出桐鄉市光伏工作將以“2030碳達峰、2060碳中和”目標為引領,以分布式光伏整市規模化開發為抓手,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廣,推進實施“光伏+”八大重點領域工程,積極發展光伏發電項目,全力推進新能源開發應用和節能減排,促進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按照“宜建盡建”原則,現有建筑資源加快提高分布式光伏安裝規模、新建建筑屋頂基本安裝分布式光伏,到2025年末,全市確保新增光伏裝機300兆瓦,力爭400兆瓦。其中,到2021年底,新增裝機60兆瓦。
并注重頂層設計,創新以政府統籌引導、國資參股支持、業主出租資源、企業投資運維為主要模式的開發建設體系,打造整市推進光伏規;_發的桐鄉經驗。
其中,民間屋頂資源的開發建設以各(街道)、開發區為責任主體,整鎮、街(園)打包、整鎮、街(園)推進。在光伏項目開發建設中應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場的基礎和主體作用,把握好自愿不強制、到位不越位、競爭不壟斷等要求。非國有屬性的園區工業廠房屋頂、居民屋頂分布式光伏電站的開發建設,向所有符合條件的光伏投資運營企業開放,鼓勵以整鎮、街(園)推進的方式,由各鎮(街道)、開發區根據資源屬性的特點,整合形成相對集中統一的包裝項目,自主確定開發模式和投資合作對象。
集中電站和公共屋頂資源由市專班統籌推進。政策屬性、公共屬性強的林光、農光、漁光、菜地互補光伏復合電站,黨政機關、醫院、學校、車站、污水廠、停車場及集體閑置建設用地等公共機構建筑可開發分布式屋頂光伏電站等資源,統一納入市級光伏開發資源庫,由市專班統籌推進,桐鄉市金鳳凰服務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合資等方式參與光伏資源開發運營。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市級光伏開發資源庫向所有潛在的投資運營商公開,投資商遴選辦法另行制定細則。
全文如下:
桐鄉市整市推進光伏規;_發實施方案
(征求意見稿)
根據國家和省能源局有關部署要求,為加快我市推進光伏發電發展,充分發揮新能源在能源供應保障、能源雙控調節中的作用,確保我市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特制訂我市整市推進光伏規模化開發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2030碳達峰、2060碳中和”目標為引領,以分布式光伏整市規模化開發為抓手,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廣,推進實施“光伏+”八大重點領域工程,積極發展光伏發電項目,全力推進新能源開發應用和節能減排,促進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按照“宜建盡建”原則,現有建筑資源加快提高分布式光伏安裝規模、新建建筑屋頂基本安裝分布式光伏,到2025年末,全市確保新增光伏裝機300兆瓦,力爭400兆瓦。其中,到2021年底,新增裝機60兆瓦。
二、工作原則
注重頂層設計,創新以政府統籌引導、國資參股支持、業主出租資源、企業投資運維為主要模式的開發建設體系,打造整市推進光伏規;_發的桐鄉經驗。
(一)堅持市場主導、充分競爭
民間屋頂資源的開發建設以各(街道)、開發區為責任主體,整鎮、街(園)打包、整鎮、街(園)推進。在光伏項目開發建設中應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場的基礎和主體作用,把握好自愿不強制、到位不越位、競爭不壟斷等要求。非國有屬性的園區工業廠房屋頂、居民屋頂分布式光伏電站的開發建設,向所有符合條件的光伏投資運營企業開放,鼓勵以整鎮、街(園)推進的方式,由各鎮(街道)、開發區根據資源屬性的特點,整合形成相對集中統一的包裝項目,自主確定開發模式和投資合作對象。
(二)堅持整合資源、統籌推進
集中電站和公共屋頂資源由市專班統籌推進。政策屬性、公共屬性強的林光、農光、漁光、菜地互補光伏復合電站,黨政機關、醫院、學校、車站、污水廠、停車場及集體閑置建設用地等公共機構建筑可開發分布式屋頂光伏電站等資源,統一納入市級光伏開發資源庫,由市專班統籌推進,桐鄉市金鳳凰服務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合資等方式參與光伏資源開發運營。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市級光伏開發資源庫向所有潛在的投資運營商公開,投資商遴選辦法另行制定細則。
(三)堅持統一標準、規范建設
把分布式光伏推進工作打造成高質量發展的惠民實事工程。圍繞分布式光伏發展實際需求,完善分布式光伏規劃、設計、建設、并網、運維等標準體系,引領光伏行業高質量發展。實施光伏開發建設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負面清單內的資源不得開發建設。光伏開發建設應充分考慮房屋質量安全、壽命期限、合規合法性等因素,并充分結合老舊小區改造、鄉村振興、農房改造、園區建設等工作。投資開發主體作為第一責任主體,在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要進行安全評估,完善保險制度等相關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四)堅持示范引領、連片推進
營造比學趕超、奮力爭先的試點工作局面。以目標為導向,按區域和條線分解工作任務。建立賽馬機制,“光伏+”八大重點領域工程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之間,不同投資主體之間的比學趕超。選擇一批學校、醫院、機關事業單位、行政村、住宅小區、工業園區集中連片先行先試,成熟一片、推進一片。充分發揮企業和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形成有效突破、逐步擴大的良好勢頭。
三、主要任務
(一)實施“光伏+”八大重點領域工程
1、實施“光伏+”農業領域工程
鼓勵在喜陰的藥材、菌類、蔬菜、瓜果等農作物塑料大棚上方建設光伏設施,支持在農作物育苗、花卉種植等農作物玻璃棚頂建設光伏發電系統,滿足大棚保溫、灌溉、照明補光等電力需求。鼓勵在畜牧、家禽養殖基地利用養殖棚舍屋頂、管理用房屋頂、可利用空地等建設光伏設施,打造生態養殖基地。(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2、實施“光伏+”工業領域工程
鼓勵在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科技園區、小微產業園區、標準廠房等屋頂及車棚頂建設集中連片光伏設施,打造分布式光伏示范區。在滿足安全生產的前提下,現有年綜合能耗超過1000噸標準煤且具備建設屋頂光伏發電條件的企業(項目),原則上都要利用屋頂配套建設光伏發電項目,進行能耗減量置換。新建工業廠房(包括配套的辦公和生活用房),按照同步設計、同步實施的要求,在建設用地出讓時按照“宜建盡建”的原則均必須明確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對全市新增用能產業項目及工業項目,屋頂配套建設光伏發電作為項目節能報告審查的基本條件。既有、新建工業廠房可利用的建筑屋頂安裝比例分別達到30%和80%。(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3、實施“光伏+”商業領域工程
鼓勵在商業綜合體、大型超市、賓館、餐飲、會展中心、倉儲物流園區、商務寫字樓、加油站等屋頂及車棚頂建設光伏設施,降低商業運營成本。推動旅游景區、公園等利用游客集散中心屋頂、管理用房屋頂、車棚頂等建設光伏設施,打造具有光伏特色的旅游景區。各類商業可利用的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40%以上。(責任單位:市發改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體局)
4、實施“光伏+”學校領域工程
鼓勵全市學校利用行政辦公樓、實驗樓、教學樓、圖書館、宿舍等屋頂及車棚頂建設光伏設施,打造陽光校園。結合中小學勤儉節約教育,培養節能意識。各類學校可利用的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50%以上。(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5、實施“光伏+”醫院領域工程
鼓勵全市醫院利用住院樓、門診樓、車庫等屋頂建設光伏設施,引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街衛生院利用門診樓等屋頂及車棚頂建設光伏設施,倡導節能減排理念。各類醫院可利用的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50%以上。(責任單位:市衛健局)
6、實施“光伏+”公共建筑領域工程
推動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利用辦公樓屋頂及車棚頂建設光伏設施,樹立黨政機關帶頭使用清潔能源形象。公共建筑可利用的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50%以上。特色小鎮可利用的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60%以上。自來水廠、污水處理廠等公共基礎設施的大型構筑物(建筑物)上方安裝比例達到90%以上。推動各類國有企業、公共體育館、城市展覽館等公共機構利用屋頂及車棚頂建設光伏設施,引領清潔能源應用。(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國資辦、市綜合執法局、市水務集團、桐城委)
7、實施“光伏+”村(社區)領域工程
鼓勵在城市各類住宅和配套用房的墻面、屋頂建設光伏設施。支持居民區內光伏垃圾箱、光伏路燈、光伏指示牌建設與推廣,將清潔能源融入日常生活。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在確保建筑結構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進光伏應用。結合美麗鄉村建設,鼓勵在村委會、經濟合作社、文化大禮堂等大樓屋頂建設光伏設施,提高村集體收入。鼓勵村民利用自建房屋頂和周邊空地建設光伏設施,加快清潔能源在農村普及與發展,打造一批光伏村。村集體可利用的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40%。(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
8、實施“光伏+”交通領域工程
鼓勵在車站、碼頭的屋頂建設光伏設施,倡導低碳出行理念。車站可利用的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50%以上。新建(改建)大型停車場地等公共基礎設施原則上全部安裝光伏發電設施。鼓勵在高速收費站、互通、服務區、道路公交站臺等建設光伏設施,增加運營收益。在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警示燈、交通標志燈、交通指示牌等交通設施領域推動光伏應用,打造綠色智慧交通。(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交投集團)
(二)開展光伏資源排查
八大重點領域工程責任單位牽頭摸清工作職責范圍內光伏可開發利用潛力,細化方案,做好落實。各鎮(街道)、開發區要積極開展屋頂等具備安裝條件的資源調查,重點對企業較為集中的工業園區、商業廣場開展調查,全面了解建筑物結構、屋頂面積、載荷、用電量的信息,摸清發展底數,制定發展順序。授權委托國資企業桐鄉市金鳳凰服務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與國網桐鄉市供電公司組建合資公司(下稱合資公司),同時鼓勵社會資本共同參與整市光儲等新能源投資建設。(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市級相關部門)
(三)構建新能源數字化規劃管理平臺
結合數字化改革要求,建立新能源數字化規劃管理平臺。對全市已建成的光伏項目進行檔案管理,完善光伏開發建設企業備案機制,通過對區域內光伏項目的運行情況、運行狀態、效能評估、碳減評估、碳資產評估等進行量化指標評級,定期公布光伏開發建設企業紅黑名單,激勵低效項目改造提升,實現數字化、精細化管理,提高全市光伏建設開發水平。探索利用衛星遙感技術應用,通過多源高分衛星和地面觀測情況,測算光伏存量發展空間,建立光伏電站選址適宜性及發電量預測模型。各光伏投資建設主體(不含自然人)在我市的商業和居民光伏建設中須按要求(10:1及以上)比例進行建設,政府投資的等公共類資源主要由市合資公司負責建設。(責任單位:市發改局)
(四)推廣綠色電力積分交易
鼓勵光伏電站安裝綠電積分發證設備,鼓勵引導可再生能源發展,重點用能企業可通過自愿認購綠電積分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納任務、適當緩解能耗約束,外貿企業可通過認購綠電積分規避碳壁壘。同時,建立基于綠電積分的綠色消費機制,以“購買綠電積分,抵扣碳排放,享消費優惠”為主線,正向引導個人用戶的綠色入住、綠色出行、低碳旅游、零碳生活等行為,形成廣泛的綠色低碳消費市場環境。(責任單位: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領導小組加工作專班的工作推進機制,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相關市級領導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市金融辦、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廣體旅局、市衛健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桐城委(桐城集團)、金鳳凰集團、供電公司和各鎮(街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局,同時成立工作專班。各鎮(街道)、開發區和八大領域工程部門是推進光伏應用的責任主體。
(二)強化考核機制。八大重點領域工程責任單位要制定各領域推進光伏規模化開發的細化方案。市工作專班根據本方案及任務計劃,細化制定考核辦法,定期對各鎮(街道)、開發區及相關部門工作推進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查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單位年度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市工作專班要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及時修改完善建設計劃,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同時,建立“比學趕超”機制,市工作專班按季度統計匯總、通報排名各鎮(街道)、開發區光伏裝機備案及并網數據。
(三)強化要素保障。結合新一輪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在嚴守生態紅線的基礎上,努力為光伏項目提供空間保障。加大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金融支持,由市專班會同市金融辦、市人行研究出臺專門措施,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結合光伏發電的特點和融資需求,加大綠色信貸的規模,采取靈活的信貸政策和優惠的利率政策,探索以項目售電收費權和項目資產為質押的貸款機制,對有市場、有訂單、有效益、有信譽的光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同時,鼓勵對農業設施用地上建設開發光伏給予一定的金融支持。市財政支持合資公司參與參加光伏資源開發運營,返還其稅收地方留存部分的50%。
(四)加大宣傳引導市工作專班、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開發區要通過召開現場會、建設集中連片光伏示范點等形式,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介載體,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式開展光伏建設的主題宣傳,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激發各類社會主體投資光伏發電的積極性,引導廣大城鄉居民和企事業單位積極投入光伏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