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目標下,海南正在重啟海上風電。
據《海南日報》消息,南方電網海南電網公司近日發布海南“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方案,明確“十四五”時期,推動實現海南光伏、海上風電等新增裝機520萬千瓦,清潔能源裝機占比由2020年的67%提升至80%以上,清潔能源發電量占比由2020年的50%提升至70%以上。這是繼南方電網公司實施融入和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20條重點舉措、《海南智能電網建設方案(2019-2021年)》、海南省電網提升三年行動計劃等之后,服務海南自貿港建設的又一重要舉措。
事實上,重啟海南海上風電產業建設是自貿港營商環境構建的應有之義。海南省具有發展風電特別是海上風電的資源稟賦條件:海南省是島嶼海洋大省,受權管轄的海域面積有210多萬平方公里,用海面積廣闊;海南是全國風能資源最好的地區之一,70m高度平均風速6.0-7.5m/s;交通便利,開發建設條件優越;電力市場消納條件較好,具備大規模開發利用近海風能資源的條件。
此外,海南還具備電價條件十分優越。不久前發布的《關于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中,只有海南和青海兩省的風電、光伏上網指導電價不低于燃煤基準價格,其中海南的風光指導價高達0.4298元/KWh。
海南曾經也是海上風電的活躍省份之一。2014年9月,《海南省海上風電規劃報告》獲國家能源局批復同意,當時規劃批復的裝機容量為395萬千瓦,建成后年發電量預計為93億千瓦時。
但由于決策者認為風電產業發展必然影響和破壞生態環境,2017年海南省全面叫停陸上和海上風電建設。至今,海南尚未有海上風電項目投產,期待實現零的突破。
而今,站在碳中和風口上,海南欲借助自貿港“零關稅、原產地政策、簡稅制”等政策,吸引國內外重要風電建設企業和投資機構來瓊投資建設整機生產制造基地。按照《海南省海洋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規劃》,海南省海上風電規劃近海 50 米水深以淺可安排總裝機容量為 1737 萬千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