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9日,晶澳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從晶龍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獲悉,其接到平度市監察委員會通知,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靳保芳先生被平度市監察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立案調查、留置。
今日【光伏資訊】微信公眾號(PV-info)了解到,晶澳發布公告稱晶澳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披露 《關于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被立案調查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129),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靳保芳先生被平度市監察委員會依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立案調查、留置。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接到靳保芳先生通知,監察機關已解除對其留置措施。靳保芳先生恢復正常工作。
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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