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行業資訊 政策法規 產業市場 節能技術 能源信息 宏觀環境 會議會展 活動圖庫 資料下載 焦點專題 智囊團 企業庫
能源信息  中國節能產業網 >> 能源信息 >> 能源財經 >> 正文
國家安監總局:煤礦月內3次未安全培訓將關閉
來源:法制日報 時間:2012-6-13 16:35:09 用手機瀏覽

   國家安監總局發布總局令,《煤礦安全培訓規定》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規定要求,對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負有主要責任的煤礦,應當撤銷其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且其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再取得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煤礦礦長資格證,也不得再擔任任何煤礦的礦長。
 
  規定要求,考核發證部門應當每6個月將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和煤礦礦長資格證的發放情況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或者本機關網站上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規定還要求,煤礦井下作業人員未進行安全培訓的,責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規定對煤礦處以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煤礦停產整頓,直至有關作業人員培訓合格為止:第一次發現井下作業人員未進行安全培訓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二次發現井下作業人員未進行安全培訓的,處4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考核發證部門發現煤礦1個月內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的,應當提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對該煤礦依法予以關閉。

 

 


分享到:
相關文章 iTAG:
停批30萬噸以下小煤礦 深度影響南方煤企擴張
山西省公布首批安全免停免檢煤礦 有效期為一年
新疆:召開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現場會議
頻道推薦
服務中心
微信公眾號


CESI
關于本站
版權聲明
網站合作
網站幫助
聯系我們
網站服務
金融服務
項目對接
技術推廣
最新活動
郵件訂閱
中國節能產業網致力于打造節能領域最高效的技術、項目、資金一站式服務平臺。
©2007-2015 China-esi.com
湘ICP備12011889號
節能QQ群:39847109
頂部客服微信二維碼底部
掃描二維碼關注官方公眾微信
heyzo一本久久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