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政市容委下月將與氣象部門舉行天氣會商,討論3月15日后是否延長供暖;新建建筑不實行熱計量的,將無法獲得政府發放的供暖燃料補貼。這是記者從市市政市容委獲知的消息。
對3月15日后一周的天氣狀況預測
3月15日是居民集中供暖結束日。市市政市容委供熱辦副主任許曉晨表示,3月初將與氣象局進行天氣會商,根據對3月15日之后一周的天氣狀況預測結果,確定是否要在3月15日之后延長供暖。
據悉,天氣會商將根據現有的氣象數據,預測3月15日之后的一周是否會遇到由天氣異常造成的突發氣溫下降狀況。 如果會商認為需要延長居民集中供暖,會將意見上報北京市政府,由市政府決定。根據以往情況,供暖延長的費用由市財政撥款。機關單位、商場等非居民用戶是否延長供暖時間,由供熱、用熱雙方協商確定,費用由單位用戶承擔。
北京市政府曾于2010年3月發出通知,該采暖季延長一周至3月22日。延長供暖后,不再向居民用戶另行收費。
今年8500萬平米建筑改按熱計量收費
市市政市容委供熱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北京市推行熱計量的安排,今明兩年,全市1.5億平方米既有節能建筑將改按熱計量收費,新建建筑必須全部實行熱計量,不實行熱計量的新建建筑將不能獲得政府提供的供熱燃料補貼。 該補貼根據建筑供熱當季燃料價格的不同,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補貼。
今年全市各區縣將有8500萬平方米既有建筑改按熱計量收費,明年將完成6500萬平方米。實施熱計量收費的住宅樓應為1998年以后設計建造的節能建筑,這些房屋的外墻、屋頂、外窗等進行了節能保溫。
居民住宅采暖收費將分兩部分
實施熱計量收費后,居民住宅采暖收費將分為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兩部分;緹醿r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市政供熱網覆蓋用戶為每平方米12元,燃氣、燃油和電鍋爐供暖用戶為每平方米18元,燃煤鍋爐供暖用戶為每平方米7元,計量熱價統一為每千瓦時0.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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