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能源經濟與金融分析研究所(IEEFA)的一項新分析指出,在應對美國國家能源經濟向可再生能源的轉型方面,美國土地管理局落在了后面。
美國土地管理局(BLM)是美國最大的房地產管理機構。在如何最有效利用和/或保護其負責的美國西部逾2.5億英畝土地的問題上,土地管理局常常身陷激烈的爭論之中。人們認為,這一機構應該確保土地管理符合國家利益,滿足一長串負責任的使用需求的要求。
管理局的土地被歸為土地資源開發類用地,主要包括伐木、放牧、采礦、天然氣和石油開采用地。管理局對美國國家能源經濟向可再生能源轉型的反應是滯后的。該機構去年公布的一份綜述顯示,可再生能源開發在BLM土地經濟活動中的占比不到1%, 70%都是與石油和天然氣利益相關的活動。
正如IEEFA今年早些時候發布的一份報告所稱,該機構對公用事業太陽能的應對方式就說明了原因。在陽光充足的美國西南部,如亞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亞州、科羅拉多州、新墨西哥州、內華達州和猶他州的土地上,只有不到1%的BLM土地有資格根據BLM規定開發太陽能項目。
更多的潛在可用土地適用的是特殊變化規定(超1億英畝土地中的1900萬英畝)。對新的太陽能開發項目來說,這些規定構成了力度不等的重要限制因素。
新分析也發現了一些好消息。土地管理局禁止在其大部分陽光充沛的土地上開發太陽能項目,為了證明這種規定的荒謬性,Shiprock太陽能項目被用作研究例證。此后,這一太陽能項目已獲準推進。在新墨西哥州西北部,籠罩在即將關閉的San Juan燃煤電站陰影下的372MW擬建太陽能電站也已開始推進各項必要的環境影響和許可研究流程。
然而,IEEFA認為,近幾個月來對這個項目和其他數個大型太陽能項目的特別批準并不能解決BLM存在的更為嚴重的問題;需要一個更有效、更精簡的政策,需要根據發電市場發展現狀,由華盛頓采取更強有力的領導措施。
"變更流程的成本高、速度慢,管理局早就應該調整規定了,要把更多的BLM土地用于開發可再生能源,而不是繁瑣的重新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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