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水利部發布了《關于水利部進一步加強小水電代燃料和水電新農村電氣化建設管理》的消息,要求對已建和在建項目加強監督檢查,包括從項目立項到驗收的全部環節,尤其強調了對各項行政許可如立項、土地、環評、水保等手續是否完備的檢查。
年初公布的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中,著重強調大力發展農村水電;5月全國農村水電暨“十二五”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工作會議上規劃,在5年內新增農村水電裝機1500萬千瓦,總裝機達到7400萬千瓦;8月,財政部、水利部聯合印發《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9月初,水利部發布《關于水電代燃料和水電新農村電氣化建設管理》的文件,一系列“大動向”揭示出“十二五”期間我國農村水電將進入更加穩健、快速的發展格局中。
“目前,我國農田水利建設相對滯后,農村水利設施建設將成為我國‘三農’問題新的突破口”,一位業內專家向記者表示,小水電作為農村水利建設中的重點項目,在“十二五”期間仍將在農村電氣化發展中扮演核心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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