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部長陳雷在8日召開的加快水利改革發展試點工作座談會上指出,為落實最嚴水資源管理制度,當前主要任務是按省、市、縣三級行政區逐級明確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的主要指標,同時,開展加快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試點的四省市要加快編制試點方案。
為落實今年中央1號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精神,水利部決定開展加快水利改革發展試點,選擇不同地區、不同流域開展水利現代化建設、水利改革、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等試點工作。確定了湖北省境內漢江流域、江蘇省和北京、大連、寧波、蘇州、無錫、紹興、中山分別開展流域、省級區域和城市水利現代化試點,湖南、浙江、重慶三省市開展加快水利改革試點,天津、河北、上海、山東四省市開展加快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試點。
陳雷表示,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質是建立一套可分解、可操作、可檢查、可考核、可獎懲的制度體系。從全國來看,到2015年,水資源管理的主要目標是,用水總量力爭控制在6350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十一五”下降30%以上,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53以上,全國重要水功能區達標率達到60%以上。當前,試點最主要的任務是,按照全國“十二五”水資源管理目標,從流域層面進行統籌,按省、市、縣三級行政區逐級明確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的主要指標,在試點地區率先確立用水總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區納污總量控制三項指標等“三條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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