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華電能源下屬牡丹江第二發電廠關停1-4號發電機組相關資產登陸北交所,擬進行公開掛牌轉讓。
2010年11月,屬于國家“十一五”期間關停的小火電機組計劃之中的牡丹江第二發電廠1-4號發電機組全部關停。華電能源介紹,2號機組于2009年4月30日關停,1、3、4號機組于2010年11月30日關停。
華電能源稱,關停1-4號發電機組后,牡丹江發電廠新建的2×300MW熱電聯產機組與被替代的4×100MW機組相比,每年可節省原煤19萬噸,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煙塵排放量減排80%以上。
根據《關于加快關停小火電機組的若干意見》,關停機組報廢后的小火電機組無法通過整體出售繼續進行發電,要通過零部件拆分,將有利用價值的部分加以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則進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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