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加強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指導意見》,保護和合理開發全省煤炭資源,淘汰落后產能,調整優化煤炭產業結構,提高煤炭生產集約化程度和生產力水平,促進煤炭工作持續穩定健康安全發展。
推進煤炭企業兼并重組要堅持“五個堅持、五個結合”原則:堅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與政策引導、政府推公相結合;堅持發展先進生產力與淘汰落后產能相結合;堅持規劃統一與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相結合;堅持依法依規操作與體制機制創新相結合;堅持減少煤炭開發主體與維護企業職工和投資者合法權益相結合。
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管及各負有煤礦安全管理的部門要加強對兼并重組主體企業與被兼并重組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管,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部門監管、屬地管理“三個責任”,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有效防范、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為兼并重組創造安全、穩定的環境。對礦權面積小、資源儲量少、產能低,安全隱患大、瓦斯等災害嚴重的煤礦要實施強制性兼并重組;對投入不足、管理不善、安全無保障、環保措施不到位、不具備瓦斯防治能力、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煤礦企業必須納入兼并重組范圍。堅決關閉淘汰落后小煤礦,切實減少煤礦企業和礦井數量,大力提高煤炭產業集中度,促進煤炭資源合理開發。
通過兼并重組,云南省煤礦企業特別是富煤地區煤礦企業的數量明顯減少,力爭將全省煤礦企業數量控制在300戶以內,煤礦礦井規模不得低于9萬噸/年,2013年煤礦企業規模不得低于30萬噸/年,2015年煤礦企業規模不得低于60萬噸/年。構建全省煤炭工業“三塊一片”格局,即30萬噸以上企業達200戶以上,100萬噸以上企業達20戶以上,1000萬噸以上企業達3戶以上。煤礦技術裝備、企業管理水平明顯提升,安全生產條件明顯改善,煤炭資源回采率明顯提高,環境保護與治理進一步加強,煤炭開發秩序進一步規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