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官方網站10日發布《大型風電場并網設計技術規范》等113項能源行業標準,并將于2011年11月1日起實施。行業專家指出,主管機構選擇此時集中發布大量行業標準,是要對當前大量的能源投資進行引導。也有專家認為,標準制定模式存在缺陷,并對引導投資的效力提出質疑。
在此次公布的行業標準目錄中,對包括《液化天然氣(LNG)汽車加氣站技術規范》、《核電廠選址質量保證要求》、《大型風電場并網設計技術規范》、《火電廠煙氣脫硝技術導則》以及《煤層氣集輸與處理運行規范》等業界甚至社會各界關注的標準及規范均有涵蓋。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前所長周大地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能源行業標準的制定中,安全標準是首要的,其后依次是質量標準、技術準入標準以及對行業內各領域之間關系的規范。
周大地稱,中國目前的能源需求仍然延續了快速增長的態勢,由此引發了部分能源領域投資過熱的現象。如果上述領域的能源需求今后出現較大變化,則前期涌入的大量投資無疑陷入“失策”。尤其在煤炭與電力行業,如果延續投資過熱的態勢,很有可能出現產能過剩的情況。因此他建議控制煤炭和電力目前的投資規模。
但并非所有能源領域的投資都出現過熱,周大地認為,核電和水電領域目前的投資規模尚需加大。
他同時指出,對行業內各領域之間關系以及能源行業與公共服務之間關系的規范,也是引導投資的重要方面。如上文所述的石油天然氣標準、電力標準以及風電并網方面的技術規范均依靠構成行業準入來達到上述目標。
“例如,雖然國家有政策鼓勵風電發展,但風電如何并網必須有標準,否則就難以分清風電場與電網的責任。”周大地說。
也有行業人士認為,以行業標準引導投資的效果遠不如國家發改委的定價措施更加直接和有力。
五大發電集團之一能源研究院一位專家告訴本報,中國能源行業標準目前的制定模式是“自己定自己”,即由國家發改委牽頭行業協會,召集所在行業的龍頭企業共同制定行業標準,因此這一由內部人制定的標準對投資的指導意義有限,遠不及發改委制定風電或光伏發電上網電價等措施更具引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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