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8日宣布,將面向社會公開遴選一批能源審計咨詢機構,建立北京市能源審計咨詢機構推薦名錄庫,并向社會推薦這些機構承擔北京市能源審計相關工作。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介紹,參加本次公開遴選的機構應具備五項條件:一是在北京市登記注冊,以節能診斷、設計、改造、運營等節能服務為主營業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固定的工作場所,且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二是熟悉國家有關能源的政策、法律法規、能源審計規范性文件和檢測標準,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具備為用能單位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的能源審計服務能力,并能為用能單位保守秘密。三是至少具有2名以上能源以及相關專業的高級職稱、5名以上中級職稱的能源審計專職人員。其中技術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工程師以上職稱。四是具有用能設備測試資質和近3年開展能源審計咨詢服務業績的單位優先考慮。五是無觸犯法律、造成不良影響的記錄。
符合條件、有意愿申報的咨詢機構須于2011年8月10日至8月26日將申請材料報送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將于8月底組織有關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對通過評審的能源審計機構在市發展改革委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如無異議,列入北京市能源審計咨詢機構推薦名錄庫統一管理,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將在全市范圍內發布推薦名單,并將對咨詢機構進行動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