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澳大利亞政府推出的征收碳排放稅政策的一部分,7月10日,政府宣布將設立100億澳元的“清潔與可再生能源基金”。這將是澳大利亞政府投入清潔能源領域最大的一筆資金,約為英國“綠色投資銀行”種子基金(45億澳元)的兩倍。
該基金將由獨立的清潔能源財務公司(Clean Energy Finance Corporation,CEFC)管理,公司主席將由政府任命,董事會成員包括銀行家、投資管理人員及可再生能源專家。
盡管澳大利亞生產力委員會及聯邦儲備銀行提醒政府,發展清潔可再生能源,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有效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并可能會增加減排成本,應兼顧清潔煤技術的開發,但政府仍然決定,從2013-2014年度開始,在5年內投入100億澳元,用于支持企業開展清潔及可再生能源的開發與創新,也可用于幫助企業向高能效、低碳經濟轉型和過渡,如開發風能、太陽能、地熱能及潮汐能等,但不包括核能、生物能以及碳排放的捕捉與儲存(CCS)。根據澳大利亞國庫部目標,到2020年,該資金投入達200億澳元,清潔能源發電達20%。到2050年,該基金總額將達1000億澳元,屆時減排達80%,清潔能源發電達40%(目前僅為10%)。
由于該資金不支持CCS,因此,政府受到澳大利亞煤炭協會及清潔煤研究專家的批評。因為短期內煤炭仍將是主要的能源,如果不重視開展CCS技術研究及推廣應用,減排的效果將較小,成本也較高。根據國際能源署的研究報告,到2050年,CCS對減排的貢獻率將達19%。
同時,政府也將成立澳大利亞可再生能源局(Australian Renewable Energy Agency ),管理目前已經設立的32億澳元的可再生能源資金以及2億澳元的清潔技術創新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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