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5日從深圳市發改委獲悉,為進一步擴大光伏發電應用規模,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中央財政將繼續安排資金支持實施金太陽示范工程。
據介紹,這次支持范圍包括在可利用建筑面積充裕、電網接入條件較好、電力負荷較大的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產業園區集中連片建設的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原則上不低于10MW;利用工礦、商業企業以及公益性事業單位既有建筑等條件建設的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不低于300kW;利用智能電網和微電網技術建設的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
記者了解到,獲得支持的項目實施單位必須是自建自用的電力用戶、專業化的能源服務公司、配電網(微電網)投資經營主體之一,且項目資本金不低于總投資的30%。示范項目必須經濟效益較好,設計方案合理,項目規模、安裝方式與建筑、電網條件基本匹配,并且建筑屋頂易于改造,改造投資較低,對與新建廠房整體規劃建設的項目優先支持。
據悉,今年的補助標準為采用晶體硅組件的示范項目補助標準為9元/瓦,采用非晶硅薄膜組件的為8元/瓦。獨立光伏發電項目的補助標準另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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