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中國面臨的石油進口形勢越來越緊迫,但走出國門的石油公司對保障國家的石油安全并沒有多少貢獻。
不久前,當中石油從伊拉克魯麥拉油田將首船200萬桶原油發往國內時,全國叫好聲一片,輿論普遍贊賞中石油的海外業務為保障中國的石油安全又多了一份貢獻。
從1993年中石油獲得加拿大北瑞寧油田的參股權至今,中國的石油公司在海外已經走過了18個年頭。這十多年期間,中國公司的海外份額油從無到有,時至今日達到每年6000萬噸,可謂是收獲頗豐,尤其在國際油價高企的當下,油公司更賺得盆滿缽滿。
但無論它們海外的成績單如何耀眼,卻掩蓋不了一個基本事實——油公司“走出去”并沒有為保障國家石油安全做出多少貢獻——而這一事實,大多數人卻至今不解。
2010年,中國石油(601857,股吧)公司6000多萬噸的海外份額油中,運回國內的僅有區區500萬噸,占其總量的1/12,這一數量與同年中國進口總量的2.4億噸相比更是微不足道。而另外5500萬噸原油不是就地銷售,就是在國際市場賣掉了。
面對石油對外依存度越來越高,國內產量增長乏力的事實,“走出去就是勝利”的呼聲漸高,很多石油界人士呼吁,石油公司要加快步伐走出國門,通過參股、并購等形式獲得油源,于是以石油公司“走出去”來換取國家石油安全的論調便成了順理成章的結論。
但這一結論極具欺騙性,受地緣政治、雙邊關系、運輸成本、市場環境和油品質量等眾多因素的影響,中國公司在海外的份額油全部運回國內并不現實。在大多數情況下,石油公司選擇將原油就地銷售,因為這樣對石油公司來說可以獲得最大的收益。
不可否認,石油公司“走出去”的前幾年,其直接目的是獲得海外份額油,并運回國內,為增進國家的石油安全做出過貢獻。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合同方式的變更,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這種最初的樸素想法越來越難以兌現。
尤其是近些年,資源國紛紛開展國有化運動,產品分成合同幾近絕跡,取而代之的是技術服務合同,石油公司“走出去”的目的也隨之變得更加單純——獲取經濟利益,而不再擔負將石油運回國內的政治任務。
因此,石油公司“走出去”參與海外的經營活動,已經完全轉變為企業的一種自身行為,與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并無必然聯系。
而目前的現實是,并不承擔保障石油安全任務的石油公司在海外活動,得到了國家大量低息貸款或補貼,這實際上是國家在集全國之力,助力三大公司在海外擴張,而這種擴張僅僅是為了企業的自身發展。
難怪乎,在國際油價高企,煉油大幅虧損的背景下,石油公司每天還能有幾個億的利潤。
保障國家的石油安全,靠的并不是石油公司在海外的經營。與其將大量的低息貸款和補貼讓石油公司到遠在萬里之外的非洲和南美擴張,并把采出的石油就地銷售,不如把這些資金用在中國周邊國家或海域的開拓上,這樣至少能夠保證將石油運往中國具有經濟性。
日本、韓國的石油公司并不強大,甚至很少參與國際上游活動,但其超過90%的進口量并沒有威脅到該國的石油安全,除了美國對其特別“照顧”之外,很大程度上與其相對發達的石油貿易體系相關。
用貿易來保障石油安全已成了中國的當務之急,以平均80美元/桶的價格計算,去年我國石油進口耗去了1400多億美元,但我國對石油貿易體系建設的重要性依然沒有提上議事日程。
當前我國石油進口的主體除了三大公司之外,較大的還有中化集團和珠海振戎公司,在石油市場被國際石油公司把控的背景下,如何扶持民間資本進行石油貿易,培養具有競爭力的新的貿易主體,并在國際油價機制上更具發言權,成了保障國家石油安全難以回避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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