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以來,我國許多地方相繼出現了“電荒”現象,目前已經波及十幾個省份,并大有隨著用電高峰期的到來愈演愈烈之勢。已經有人預測,今年“電荒”的用電缺口堪比2004年,情況甚至可能更加嚴重。對于造成“電荒”的原因,可謂是眾說紛紜:有人將矛頭直指煤炭價格的大幅攀升,也有人認為電網壟斷不愿讓利才是罪魁禍首。那么,令電荒蔓延全國的真正原因究竟何在呢?
從表象上看,“市場煤、計劃電”導致的火電企業虧損、東部裝機硬缺口、水電出力不足等都是原因,不可否認,的確存在一些區域性和結構性因素。比如,江蘇、浙江、廣東在火電裝機上的缺口。湖南、湖北等省今年水電出力不足等;然而,最主要的原因仍然在于煤電矛盾這一體制機制痼疾。
比如,在山西、山東、貴州、河南這些傳統產煤大省出現了缺煤停機,實在是咄咄怪事,為何?火電上網電價過低。這直接導致部分發電企業由于電價調整沒有到位,不愿意承擔社會責任,采取種種辦法停發少發。按照一般經驗,全年火電利用小時介于5300-5700小時之間,代表電力供需基本平衡。2004年是5991小時,而2010年是5031小時,按今年一季度情況,全年將不足5100小時。這說明,從全國情況看,并非裝機不足,而是利用不足,也就是說火電企業發電積極性嚴重受挫。
火電虧損造成另外一個問題就是火電投資比例大幅下降,火電投資占比2005年以來大幅下滑34.3個百分點至2010年的36.0%。由于風電及水電的利用小時明顯低于火電,這也加劇了電量有效供給能力不足的狀況。
但究其本質,行政審批才是制造“電荒”的幕后之手。目前,我國電力供應以火電為主。市場煤價是隨市場供需變化不斷波動的,但上網電價卻由行政審批確定。當市場煤價節節攀升,電價卻遲遲難動,或者即使動了,煤價也跟著電價漲,很快便侵蝕了電價調整的利潤空間(盡管4月上調了十余省上網電價,但是,5月五大發電集團火電仍然虧損16.9億元,虧損額與上月基本持平),以致火電企業永遠在喊虧。這種“市場煤”與“計劃電”之間矛盾的不斷加劇,最終使得發電企業不得不紛紛閑置產能,減少虧損;于是,便有了一邊大規!半娀摹,一邊火電機組容量紛紛關閉閑置的奇怪現象。
作為上一輪電力改革的成果,《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出臺引發了很多爭論。有人說改革不徹底,也有人說改革應抓電價,而不是進行對發、輸、配、售等企業組織環節的簡單拆分。相較而言,筆者更加贊同第二種觀點。電力改革的關鍵,不是不計成本和代價的人為制造若干競爭主體,而是打破電價的行政性壟斷。單一強調拆分電網,不僅對推進電力改革進程于事無補,而且還可能加大改革風險。因此,拆分電網僅僅改了電力企業組織體,并沒改革行政審批電價制,而電荒隔5、6年就來一次的真正原因,并非電網企業的經濟性壟斷,而是來自行政部門審批電價的行政性壟斷。要想真正解決我國電力系統的一系列問題,就必須將電價背后的行政審批之手作為改革的主要目標,切實推進電力體制改革。
然而,行政審批權與利益緊密相連,令這樣的改革難度陡增。但如果讓這樣的體制維系下去,我們就永遠難以走出在“電荒”和電力過剩中不斷循環的周期性怪圈,市場化的改革也只能是空談。
事實上,現在我國電力行業的改革也的確存在著不進反退的現象;不但電網改革與市場化電價改革難以推動,發電競爭甚至還在走著回頭路。在不合理的價格機制下,外資與民資的發電企業難以為繼,數量驟減;五大電力集團也只能苦苦支撐,而這樣的支撐顯然是不可持續的。當企業終因負債率過高難以運轉,會是什么結果呢?
因此,要解決我國電力改革中的種種問題,就必須毅然打破種種利益鏈條的捆綁,放棄現有的電價模式,加大對行政壟斷體制改革的推進力度。不能再次把改革的視線轉移到“輸配分開”上去。
30多年的經歷表明,中國的經濟改革往往在危急關頭方有推進;“電荒”既是一場危機,更是一個契機。我們如果能緊緊抓住這樣的契機,就有可能改變舊有的行政審批體制,推進我國電力行業走上市場化道路,充分調動市場的力量進行糾偏。只有這樣,我國的電力改革才會取得實質性的進展,電力行業才能夠長期、穩定、健康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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