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記者掌握的《“十二五”節能目標分解方案》(征求意見稿),全國被分為五類地區: 第一類地區包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和廣東;第二類地區包括北京、河北、遼寧和山東;第三類地區包括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和陜西;第四類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貴州、云南、甘肅和寧夏;第五類地區包括海南、西藏、青海和新疆。
“至于每一類地區的能源消費允許增長多少,國家能源局還沒有對地方公布!鼻笆鼋咏鼑夷茉淳秩耸客嘎丁
地方上報:50億噸標煤
能源消費總量目標的設定和分解,旨在吸取“十一五”規劃的教訓。
實際上,中國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并非第一次。在2007年4月10日發布的《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中,國家首次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目標,到2010年,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為27億噸標準煤左右,年均增長4%。
但這一總量控制的目標并沒有分解到地方,由于GDP 增速過快,實際年均增速11.2%,遠超預期的7.5% ,所以到2010年全國能源消費總量達到了32.5億噸標煤,超出控制目標5.5億噸標煤。
“這是一個慘敗的教訓!绷植畯娬J為,“要保證"十二五"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目標的實現,必須動真格!
前述接近國家能源局的人士對本報記者分析,“為了避免重蹈"十一五"能源發展的覆轍,必須將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目標從上到下進行分解,確定每個省允許的最大能源消費量,這樣才能對地方政府形成硬約束,使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從概念變成現實!
在林伯強看來,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對地方政府的影響,會是持久而長遠的,“不僅會影響到GDP增長速度、能源結構和能源價格,還會影響到其產業結構和產業的布局”,因此圍繞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分解,必定引發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之間的反復博弈。
前述接近國家能源局人士透露,國家能源局在3月份已要求各地在預估的2010年能源消費量的基礎上,向國家提交了其未來的能源增長規劃量!
據記者了解,多數省份確定的增長規劃量都很大。如西部能源大省陜西,2010年的一次能源消費總量近1億噸標煤,而其“十二五”能源規劃的能源消費總量將實現翻番,即達到2億噸標煤;又如東部經濟大省江蘇, 2010年的一次能源消費總量2.58億噸左右,其初定的2015年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為3.41億噸標煤。
一位參加過不久前國家能源局座談會的地方官員介紹,各地規劃的“十二五”能源增長量,匯總在一起,已經超過了50億噸標煤,“大大突破了41億噸的初定目標”。
痛苦的“緊箍咒”
“我們規劃的未來五年的能源消費增量是1億多噸,但國家能源局卻希望我們控制在5000多萬噸,這讓我們難以接受!币晃坏胤桨l改委的能源負責人對本報記者坦承。
該負責人認為,中西部地區還處于工業化的前期或中期,發展是第一要務,能源消費是剛性需求,在現階段控制其增長并不合理,“要控制也應該先控制東部地區的省市!
而在東部地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也并不容易,省政府與下轄縣市政府的沖突也將在所難免。
記者從廣東省經信委了解到, 按照廣東未來5年GDP年均增長8%、國家初定廣東的“十二五”節能指標為18%測算,到2015年廣東省能源消費總量不超過32245萬噸標準煤。
這一目標將比2010年能源消費總量增加5482萬噸標煤,但廣東下轄各市提出的“十二五”新增能源消費量卻達到2.1億噸標準煤,遠遠超出允許增加量。
因此對大多數省市而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將是一個痛苦的“緊箍咒”。 或許只有上海是個例外。
據了解,上海已確立了節能與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雙重目標,即到2015年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為1.4億噸標煤以內,能耗強度控制目標比2010年下降18%,而且已將這兩個目標細化到各個縣市,并將之作為考核指標下放到各個縣市,并計劃對超量行為采取行政處罰、限批、能源加價等多種措施。
但在能源專家楊富強看來,上海的例子并不具有典型性,因為上海已經到了工業化的后期,其經濟主要靠服務業驅動,“對全國大多數省市而言,其能源消費還是剛性需求,這種剛性需求還將持續一段時間”。
“面對地方很強的GDP發展沖動,能否將未來5年的能源消費增量控制在8.5億-9.5億噸,對中央和地方都是一個很大的挑戰!绷植畯姺治。
楊富強認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不能僅僅控制能源尤其是煤炭的消費總量,更要控制煤炭的生產總量,只有從供應端進行控制,才能真正控制能源的過高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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