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在上海清算所網站發布改制更名公告。
公告顯示,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
公告稱,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的名稱,現已變更為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石化)。這一變更事宜的工商登記變更手續已經辦理完畢,并取得新的營業執照。
公告還顯示,改制前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的全部債權債務,以及各種專業和特殊資質證照等,由改制后的中石化承繼。
天眼查資料顯示,2020年2月17日,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正式變更公司名稱為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張玉卓,股東為國資委,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
中石化前身是成立于1983年7月的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1998年,在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的基礎上重組成立了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官網信息顯示,2018年8月,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已改制為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針對為何今日才下發改制更名公告的問題,界面新聞聯系了中石化相關人士,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
中石化的主營業務范圍包括:實業投資及投資管理,石油、天然氣的勘探、開采、儲運(含管道運輸)、銷售和綜合利用;煤炭生產、石油煉制、成品油儲存銷售、石油化工等化工產品的生產銷售等。
據官網介紹,中石化是目前中國最大的成品油和石化產品供應商、第二大油氣生產商,是世界第一大煉油公司、第三大化工公司,加油站總數位居世界第二。
2017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下稱《方案》)要求,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業),全部改制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
《方案》還表示,要求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要在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李錦曾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國有公司改制的關鍵在于實現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開,真正實現市場機制,而不是政府管理下的計劃體制。
2017年11月,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并更名為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海油)。
中海油在公告中表示,本次體制變更及更名對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企業償債能力等均無影響。
2017年12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也由全民所有制企業整體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更名為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石油)。
中石油表示,改制更名后,公司原有業務、資產、資質債券、債務等均由改制后的公司承繼,公司股東、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和經營范圍等均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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