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嚴重滯后,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國家電投)旗下上市公司露天煤業(002128.SZ)將作出賠償。
2月13日,露天煤業公告稱,當天收到了《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下稱《裁定書》)。
經法院裁決,露天煤業此前與通遼市人民政府達成的賠償協議有效,該公司應當按照協議的約定自覺履行義務。
按照《裁定書》要求,露天煤業在通遼市人民法院對協議予以司法確認后兩個月內,將除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外的賠償款約3000萬元和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費用35萬元,一次性匯入通遼市人民政府資金賬戶。
這項裁決為一年多前的露天煤業旗下霍林河露天煤礦破壞生態環境一事,畫上了階段性句號。
作為中國五大露天煤礦之一,露天煤業旗下的霍林河露天煤礦,擁有南露天礦、北露天礦兩個礦場,產能分別為1800萬噸/年與1000萬噸/年。一直以來,該礦區的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是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關注的重點。
2018年6月,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對露天煤業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嚴重滯后。
督察組調查結果顯示,2013年以來,霍林河露天煤礦占用、損毀土地面積擴張明顯,增加幅度達到1.4萬畝。但六年來復墾資金僅有419萬元,復墾面積僅為1483畝。
其中,2017年,北露天礦煤炭產量高達999萬噸,復墾資金僅10萬元,噸煤投入僅0.01元。
2018年7月,通遼市檢察院對霍林河煤礦破壞生態環境行為依法立案調查。經調查核實,霍林河煤礦違規占用草原22處共10152畝。
2018年12月,通遼市政府指定通遼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推進霍林河煤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并邀請通遼市檢察院支持磋商。
2019年4月,露天煤業公告稱,與通遼市人民政府簽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書》。
根據賠償協議,露天煤業將承擔南露天礦、北露天礦排土場生態修復義務,從2018-2020年自籌資金對上述礦區進行生態恢復,投資不少于約2.5億元。
此外,該公司還需向通遼市人民政府賠償上述排土場生態環境修復期間服務功能損失費約0.3億元。該賠償金同等條件下優先用于公司礦區環境修復。
據新華社2019年8月報道稱,一年來,南、北露天煤礦累計投入復墾資金達2.46億元,完成2074畝礦山復墾任務。
露天煤業在本次公告中稱,其2018年已做出相關生態恢復投資規劃,即加大復墾綠化資金投入力度,2018-2020年預計累計投資2.61億元。
根據公告,執行《裁定書》預計將對露天煤業繳納當期的生產經營活動產生影響。
2001年12月,露天煤業在內蒙古通遼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主營煤炭產品的生產、加工和銷售等業務,實際控制人為國家電投。
2019年前三季度,露天煤業實現營收142.19億元,同比增長8.76%;實現凈利潤19.6億元,同比增長20.14%。
國家電投成立于2015年6月,由原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與國家核電技術公司重組而成,是中國五大發電集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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