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節能產業網訊 坎昆會議最大的成果是挽救了全球氣候變化談判面臨破裂的局面,在“求同存異”的情況下達成了具有法律意義的《坎昆條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國際低碳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波25日在北京指出,值得重視的是,行業減排標準已悄然來臨,中國曾經的“遠慮”正逐漸轉變成“近憂”。
據歐盟2008年修改的2003/87/EC號指令規定,自2012年起,抵離歐盟成員國境內機場的所有航班將被納入歐盟排放交易機制(EU ETS),對進出歐盟的航空排放配額總量、配額的分配方法、實施程序、噸公里以及違反后的懲罰措施等進行了規定。
王波分析稱,這表示2012年將分配給各航空器運營人的排放配額總量為歷史排放(2004-2006年排放的平均值)的97% ;2013年后,排放配額總量降低為歷史排放的95%。航空業經營者每年需按時上繳上年實際排放額,未按規定足額上繳的,將會被處以100歐元/噸二氧化碳排放的罰金,甚至將被禁運。這對正處于起步階段、期待大發展的中國航空業很不利。
他強調說,面對這種悄然而至的行業標準,躲避無法解決問題,中國只能積極地面對,通過正面的談判獲得較為有利的形勢。
王波同時指出,中國面臨的壓力還來自其它方面:美國重返氣候變化談判桌,以中國作為不積極減排的擋箭牌,更以碳關稅等籌碼作為對華施壓的工具;印度排放量小于中國,在基礎四國中處于搭便車的有利位置;最不發達國家和小島國家對中國在自身減排和援助發展中國家減排上有較大期待。
對此,他坦言:“應對壓力,中國需練好內功,發展低碳經濟,做好經濟轉型!蓖醪ㄕJ為,今后應進一步規范中國現有的技術引進消化吸收機制,與國際接軌,自主創新與國際合作研發相結合;同時,向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開拓市場,實現雙贏。
深入專題了解: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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