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來賓,香港特區政府高度重視這次會議。會議將要討論的內容十分豐富,涉及到科學、政策、國際合作、技術創新和公眾意識等諸多領域,整個活動又采用了主題研討、案例分享、網絡比賽等不同的方式,顯示了組織者獨具匠心的想象力和創造力。受到會議主題的啟發,我就科學、責任、制度和創新四個要素談點看法。
科學研究對于認識和應對氣候變化起到十分獨特的重要作用。沒有IPCC的一系列科學結論及其依托的成千上萬科學家的工作成果,就不會有現在全球規模的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同時,關于氣候變化的科學結論又是最飽受質疑的,特別是去年哥本哈根會議更是引發了一場廣泛的科學問題爭論,這在歷史上也是不多見的。應當說,個別科學家的不當行為不會影響IPCC科學結論的公信力,關鍵是要正確對待科學上的不確定性問題。其實公約已經特別規定了預防原則,即,“當存在造成嚴重或不可逆轉的損害的威脅時,不應當以科學上沒有完全的確定性為理由推遲采取這類措施”。預防原則來源于環境憂患意識。事實上,自從人類第一次從太空看地球,關于地球家園的憂患情懷就不斷地傳播和加強?梢哉f,科學認識和責任感的共同作用,才催生了應對氣候變化的全球行動。
今年以來,世界各地超乎尋常地發生了一系列的極端氣候事件,造成了極大的生命和財產損失,人們應當從現實事例中進一步認識到氣候變化問題的危害性。根據不久前的報道,匯豐銀行今年8、9月間在15個國家和地區訪問了1.5萬人,結果表明新興經濟體對氣候變化的關注較其他地區領先,而氣候變化首次成為香港人最關注的問題。我們希望看到更多的發達國家和更多的富裕人群關注氣候變化問題。很簡單的道理,災害損失必定與財富集聚成正比。如果人們都認識到這一點,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就會大為改觀。
氣候變化國際制度的基石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事實上,在事關全球環境與發展問題的所有領域,都適用這條原則,這是1992年巴西里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的主要結論。但是在現實中,總有人企圖回避它,甚至有人在談判中直接說它是毒藥。不明白真相的人們還以為發展中國家以此阻礙談判進程。對此,我們當然可以引用公約的法律規定來辯解,但是,我們更可以用常理來作出分析。迄今為止的國際秩序,對發展中國家有太多的不公平?紤]到發達國家的歷史責任,如果要求發展中國家在氣候變化問題上承擔共同的責任,那首先在道德上就是錯誤的。發展中國家沒有理由不把饑餓、污染、疾病、教育等問題放在首位,這也是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的要求。而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發展中國家必須把適應氣候變化影響放在首位。中國長江流域以南地區的冬天是很難受的,各個年齡段人群的凍瘡都是很普遍的,隨著氣候變化的演變,情況會更糟糕,集中供暖正在成為一項十分合理的、或者相當必需的要求。盡管面臨增加能源消費的合理要求,中國仍然打算控制能源需求總量的增長,主要是控制高耗能工業的發展。相比之下,不少的發達國家仍在增加其能源消費。有的觀察家指出,既然中國的國內行動力度如此之大,為什么不在國際談判中作出更高的承諾?回答這樣的問題,就需要看到責任意識和國際制度是兩個層面的問題。在現實的國際規則制定過程中,發達國家是先生,發展中國家是學生。先生可以說得多、做得少,學生不行。何況發展中國家的未來發展還有更大的不確定性。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中國在國際談判中必須保持與發展中國家一致的立場,必須維護發展中國家的利益,而這最終是真正有利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合作行動的。
最后一點,應對氣候變化實踐行動的關鍵在于科技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低碳技術研發應用的關鍵在于市場信號的正確引導。中國決定建立國內碳排放交易體系,是因為我們看到它不僅符合經濟學的一般原理,也被歐洲等地的成功實踐所證明。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我們在國際談判中贊成推行全世界的碳排放交易。這正是國際制度與國內行動的差異所在。
綜合起來,氣候變化既是一個復雜的科學問題,又是一個現實的挑戰,我們需要全面了解科學、責任、制度、創新各要素的作用,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的關聯和差異,才能更有效地推進應對氣候變化的全球行動。
最后,祝愿本次會議和相關活動取得圓滿成功!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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