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切實把淘汰落后產能作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大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
通知要求以電力、煤炭、鋼鐵、水泥等行業為重點,按照相關要求,按期淘汰落后產能,并確定了近期重點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的具體目標任務。
通知要求嚴格市場準入,遏制低水平重復建設,防止新增落后產能。支持優勢企業通過兼并、收購、重組落后產能企業,淘汰落后產能。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對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地區,嚴格控制國家安排的投資項目,實行項目“區域限批”。同時,實行問責制,將淘汰落后產能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對未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地區進行通報,限期整改。對瞞報、謊報淘汰落后產能進展情況或整改不到位的地區,要依法依紀追究該地區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通知指出,要建立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組織協調機制,加強對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領導。成立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國家發改委、環境保護部等部門參加的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部際協調小組,統籌協調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研究解決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根據“十二五”規劃研究提出下一步淘汰落后產能目標并做好任務分解和組織落實工作。環境保護部主要負責加強環境保護監督性監測、減排核查和執法檢查等工作,并參與強化稅收對節能減排的調控功能、建立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部際協調機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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