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專注清潔能源的大背景下,電動汽車取代燃油車已經成為了大勢所趨,而電動汽車的快速普及,離不開充換電基礎設施的協同發展。
為了加快充換電基礎設施的發展,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為充電基礎設施的有序發展建設提供了有利條件。2018年12月,國家發改委等多部委發布《提升新能源汽車充電保障能力行動計劃》,計劃中要求電網公司要按照規定落實現有優惠電價政策,為充換電基礎設施的發展提供便利,為電動車主帶來實際上的價格優惠。
隨著政策的助力及不斷細化,截至2019年9月,全國充電基礎設施累計數量已達到111.5萬臺,同比增加67.0%。2019年1-9月,充電基礎設施增量為30.7萬臺,同比增加38.2%,公共類充電基礎設施與隨車配建充電設施穩定增長。
在電動汽車及充換電基礎設施行業不斷發展變化的同時,作為發布過全國首個以綜合運營指標考評為依據實施的充電設施補貼政策的北京,為加快北京市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做出了重要動作。
2019年10月28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的通知》。該通知的發布是對本市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有力支撐。
《通知》中重點明確了
1、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需滿足三大條件。
2、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可直接獲得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的接入支持,享受國家規定的電價政策。
3、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應當接入北京市級平臺e充網并符合互聯互通要求。
同時,對已建成的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并滿足上述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條件的充換電站和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包裝接電且已經執行大工業用電價值并面授基本電費的現有充換電場站,繼續視同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的電價政策執行。
明確要求各充換電設施運營企業需設置明顯的充換電標識標牌,并按照明碼標價標示電費、服務費標準等價格信息。
本次通知的發布,不僅明確了報電流程,為充換電設施運營企業報電帶來便利,同時也直接降低車主充電成本,促進電動汽車推廣發展,電動汽車使用成本優勢逐漸顯現。且深化行業規范,進一步規范充換電設施行業收費標準,促進行業有序發展。對于整個充電設施領域而言具有推動作用,相信在有力政策的支撐下,北京市電動汽車及充電設施行業將繼續在快車道上一路前行,為綠色可持續發展道路奠定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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