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率先試點按流域設置生態環境監管機構 |
來源:經濟參考報 時間:2019-3-1 9:52:54 用手機瀏覽 |
為深入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日前出臺的《江西省在贛江流域開展按流域設置生態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試點實施方案》明確,將探索建立“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環評、統一監測、統一執法”的贛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機制體制。
江西省生態環境廳介紹,此方案是全國首個由省政府頒布實施按流域設置生態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的試點方案。
據悉,當前我國流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多按行政區域分割管理,監管執法能力薄弱、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科學性和權威性不夠,存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地方政府利益沖突和環保責任、執法尺度、補償協調難等問題。
贛江是江西省第一大河流,流域面積占全省面積近50%。按照方案,江西將在贛江全流域,即涉及全省8個設區市的51個縣市區進行試點,統籌生態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資源,推動形成流域內不同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共擔、效益共享、協調聯動、行動高效的新機制。
方案明確,在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架構下,設立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協作小組,主要負責研究確定贛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方針政策、重大規劃計劃,統籌協調處理重大水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等;設立贛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辦公室,作為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內設機構,承擔流域協作小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贛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區劃、法規、標準和生態保護補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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