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近日出臺《哈爾濱市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明確提出,到2017年底,全市統一開放的第三方治理市場初步形成。到2020年,全市污染治理效率和專業化水平明顯提高,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取得明顯效果。
《方案》確定的首項任務是推進環境公共設施所有權、管理權、經營權三權分離及經營權市場化改革,推動環境公用設施運營向獨立核算、自主經營企業化模式轉型。
《方案》指出,第三方治理取得的污染物減排量,計入排污企業的排污權賬戶,由排污企業作為排污權的交易和收益主體。排污單位在選擇第三方治理企業時,要明確承擔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并對其行為實施有效監督。
哈爾濱還將建立第三方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和信用評價制度,并通過全省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發布相關信用信息。建立黑名單制度和失信懲戒機制,將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綜合信用差的環境服務公司列入黑名單,并定期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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